柯文哲買商辦租賃未實登 陳智菡:都依照現行法規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傳出未申報租金恐涉及逃漏稅,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說,一切應繳交的費用或程序,都是依照現行法規;不過現在有很多片段訊息,想要導引柯文哲就是違法,本身就已經帶著偏見,原本的規劃就是為了黨務發展,很可惜這些用意都被曲解。
媒體報導,柯文哲花費4300萬元購置辦公室,目前仍有租賃契約到明年4月,等同買房就當起包租公,每月收取租金5萬1000元。根據租賃契約移轉,柯文哲早在6月26日就要針對租金及實價登錄進行申報,然而現在卻查無資料,不僅是金流說不清,恐怕更涉及逃漏稅。
陳智菡上午受訪時表示,事實是,現行法規只有「仲介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之租賃案件及包租業之租賃住宅轉租」案件,才需要申報登錄資訊,或非包租業之轉租案件,無須申報登錄。
陳智菡也說,很多訊息在短時間內傳出來,大多沒有經過查證工作,當初會在立法院附近購置商辦,主要是考量民眾黨以國會為中心,很多政治中心也都在這個區塊,因此才會選擇鄰近立法院的地點,也因為民眾黨的辦公空間非常有限,「我們不可能像遊牧民族一樣搬來搬去,因此有了這樣的需求跟相關規劃。」
陳智菡說,購置後還有很多程序,當然都會依法完成,不過現在有很多片段、破碎的資訊,想要導引柯文哲就是違法,本身就已經帶著偏見、有色眼鏡在詮釋,柯文哲過去就認為要發展智庫,不過民眾黨中央黨部的空間很小,很多黨員也都無法好好開會,整體規劃就是為了民眾黨的黨務發展,很可惜這些用意都被刻意曲解。
陳智菡說明,不管個人辦公室或智庫發展,本來就是柯文哲的考量之一,主要還是看重地理位置,不僅地點鄰近立法院,民眾黨中央黨部也在附近,「過程找不到腹地夠大、適合的地方,有的話就先處理」,反正現在已經購置進來,有需要申報都可以跟外界解釋。
陳智菡也說,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原有的租客會繼續進行,「不可能把裡面的租客,直接請人家離開。」
另外,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提及,選舉補助款也是民眾血汗錢,用於選舉與公共服務費用、設置服務處等都合理,但是沒有人用於購置不動產。陳智菡表示,3分之1直接捐給政黨,這是各黨一致的做法,至於剩下的3分之2要如何處理,各黨都有不同做法,柯文哲並非挪為私用、購置自有不動產,所有規劃都以黨務發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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