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絕對有問題」郝龍斌:柯文哲責任一定有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被控圖利,台北地檢署正追查。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京華城這個案子絕對有問題,只是不清楚圖利該負責任的是誰,就透過檢調查清楚,但柯文哲的責任是一定有的。
郝龍斌今接受「吃飽來打臉」網路專訪。對於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郝龍斌認為,此事主要的責任應該不在柯文哲,候選人每天忙東忙西,不見得分得清楚,應該是在總幹事或是財務管理單位要負責。
郝龍斌坦言,他在選舉過程中,對帳也不清楚,所以要給一些信任、且百分之百可靠的人,把帳目報得清清楚楚,顯然這件事情柯文哲沒有做好;雖然該負責任的是總幹事,可是當柯蓋章的時候,等同是替總幹事背書。不過,相對來講,柯文哲的責任遠比京華城、台智光、士北科等案件輕多了。
提及京華城案,郝龍斌說,柯文哲有把陳情下交、兩次的指示、三次開會議,他的責任是一定有,至於下面哪些人配合他,大概也都有責任。
郝龍斌說,大家一直在吵,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從560%變到840%,實當初柯文哲把392%變到560%這一段就有問題。針對柯文哲一再強調是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才把容積變成560%,郝龍斌說,自己在市長任內,監院從來沒有糾正過台北市政府,監院是認同台北市、,因為是工三變商三特,容積392%是合理的。
郝龍斌說,事實上京華城的容積建起來根本不是392%,是672%,光是「那顆蛋」就已經超過了,當初核定392%時,增加但書規定,未來建物樓地板面積不能小於現有面積,而現有面積是12萬平方米樓地板面積,最後京華城建了678%,超過560%上限。
郝龍斌說,由於12萬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的,京華城集團後來與台北市政府打官司,兩次都輸,在第二次判決之前,集團知道贏不了,所以透過監察委員運作,後來負責此案的監委也被發現,是沈慶京之父基金會董事。
郝龍斌表示,通常市長收到陳情,會看案件狀況及嚴重性,決定是否交下去到局處,局處一定會回報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理由。不過像這個陳情,要是他,他不會交下去的,因為這件事當時已經在走法律程序了,沒有必要、甚至也不會再去下指示,因為那時候市政府已經在跟集團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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