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嘲諷「還活著喔?」母女遭詐雙亡 北市警局長下令:受理警送懲戒法院

內湖母女遭詐…員警曾酸「怎還沒死?」記大過 蔣萬安怒令重新議處

「京華城絕對有問題」郝龍斌:柯文哲責任一定有

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今接受「吃飽來打臉」網路節目專訪。圖/擷取自不演了新聞台
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今接受「吃飽來打臉」網路節目專訪。圖/擷取自不演了新聞台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被控圖利,台北地檢署正追查。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京華城這個案子絕對有問題,只是不清楚圖利該負責任的是誰,就透過檢調查清楚,但柯文哲的責任是一定有的。

郝龍斌今接受「吃飽來打臉」網路專訪。對於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郝龍斌認為,此事主要的責任應該不在柯文哲,候選人每天忙東忙西,不見得分得清楚,應該是在總幹事或是財務管理單位要負責。

郝龍斌坦言,他在選舉過程中,對帳也不清楚,所以要給一些信任、且百分之百可靠的人,把帳目報得清清楚楚,顯然這件事情柯文哲沒有做好;雖然該負責任的是總幹事,可是當柯蓋章的時候,等同是替總幹事背書。不過,相對來講,柯文哲的責任遠比京華城、台智光、士北科等案件輕多了。

提及京華城案,郝龍斌說,柯文哲有把陳情下交、兩次的指示、三次開會議,他的責任是一定有,至於下面哪些人配合他,大概也都有責任。

郝龍斌說,大家一直在吵,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從560%變到840%,實當初柯文哲把392%變到560%這一段就有問題。針對柯文哲一再強調是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才把容積變成560%,郝龍斌說,自己在市長任內,監院從來沒有糾正過台北市政府,監院是認同台北市、,因為是工三變商三特,容積392%是合理的。

郝龍斌說,事實上京華城的容積建起來根本不是392%,是672%,光是「那顆蛋」就已經超過了,當初核定392%時,增加但書規定,未來建物樓地板面積不能小於現有面積,而現有面積是12萬平方米樓地板面積,最後京華城建了678%,超過560%上限。

郝龍斌說,由於12萬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的,京華城集團後來與台北市政府打官司,兩次都輸,在第二次判決之前,集團知道贏不了,所以透過監察委員運作,後來負責此案的監委也被發現,是沈慶京之父基金會董事。

郝龍斌表示,通常市長收到陳情,會看案件狀況及嚴重性,決定是否交下去到局處,局處一定會回報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理由。不過像這個陳情,要是他,他不會交下去的,因為這件事當時已經在走法律程序了,沒有必要、甚至也不會再去下指示,因為那時候市政府已經在跟集團打官司了。

柯文哲 郝龍斌

延伸閱讀

昔被柯打5大案…郝龍斌:柯文哲若有問題 藍也不能矇著眼

助柯文哲脫離假帳疑雲 台中民代下周啟動廟口開講

北士科案這場會議沒提供錄音錄影 林延鳳曝:僅4人參加

柯文哲擬找第三方查帳排除黃珊珊 3人被點名

相關新聞

柯文哲買商辦惹議 民眾黨明日「居住正義講座」急喊卡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夫妻近來陷入看豪宅、購商辦風波惹議。民眾黨台北市議會黨團今天表示,原訂明天舉辦「居住正義講座」活動因特殊...

蔡壁如被爆假帳「這人」交通費比藍營月薪高?蔡回應了

民眾黨前立委、台中市政府顧問蔡壁如被爆疑作假帳,選立委政治獻金把人事費拆成300多筆、破百萬交通費,其中藍營立委廖偉翔競...

議員揭露 柯文哲花4300萬買商辦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昨天揭露,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年五月以現金四千三百萬元購置立法院旁的商辦並登記在其名下,質疑柯的資金...

證實柯文哲交辦!京華城案彭振聲說明3小時 面露微笑離開

民眾黨主席、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率,京華城案關鍵人物、柯文哲任內的前副市長彭振聲今天上午9點53分赴議會...

柯文哲認了花4300萬購置商辦 參考他黨設立個人辦公室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風暴,如今再爆出悄砸4300萬元購置商辦。柯文哲今天受訪時表示,根據民眾黨的規定,選舉補助款...

柯文哲稱醫師夫妻買1億豪宅非難事?台大醫:工作一輩子 未見誰能辦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期身陷政治獻金假帳風暴,妻子陳佩琪又被爆出去看1.2億豪宅,引發關注。雖然柯文哲24日表示,自己跟妻子都是台大醫生,工作30幾年,要買1億房子並不困難,根本「不用裝窮」,不過台大婦產科醫師施景中透露,至今還沒看過身邊的醫師夫妻檔買得起1億的房子。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