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藍白請律師浪費公帑?這筆帳應記賴清德頭上
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言詞辯論落幕,綠委王定宇在臉書公布立法院的律師費共186萬元,還酸立法院韓國瑜院長這樣花納稅人的錢不值得,行政院更加碼公布只花30萬元律師費;綠營以此批藍白浪費公帑,卻忘了憲法法庭根本就是個「圍毆」的場子,釋憲戰既是賴清德總統發動,要算帳也應該記在他頭上。
王定宇昨晚在臉書公布立法院釋憲案4位律師、專家學者的委任費共186萬元,他表示不反對機關代表律師用標案和預算處理,但立法院長韓國瑜這樣花納稅人的錢,到底值不值得?藍委翁曉玲今天回嗆,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4機關請了12位律師、專家學者,難道花的不是人民的納稅錢?並要求公開律師費。
其實,早在王定宇公布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委任費之前,藍委也曾向立法院相關單位查詢,但被對方以業務機密為由拒絕透露,但王定宇卻有管道取得資料,其中確有值得討論的空間。
不過,行政院為配合綠委操作,稍早也公布行政院聘請律師的標案,指行政院是委託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李荃和,再由李邀集其他律師,總標案經費為30萬元;至於中興大學教授陳信安是義務協助。
根據綠媒報導,除了行政院花30萬元請律師,總統府3名訴訟代理人是每人各15萬元的勞務報酬,監察院也是同樣價碼。
換句說,總統府、行政院及監院共花120萬元律師費,立法院民進黨團則是黨團花45萬元請律師,雖自豪沒花到人民的納稅錢,但執政黨也花了120萬元公帑請律師,和在野花186萬元,只差66萬元,如果再加上立院黨團花的45萬元,總金額相差無幾,民進黨怎好意思拿這個說嘴?
不談民進黨是如何拿到立法院標案的金額數字,綠委單方公布在野律師委任費用的心態即極為可議。
一來,憲法法庭根本就是民進黨設好的局,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民進黨即由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言詞辯論只是過場,劇本早已寫好,正如周星電影台詞「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在野請律師協助攻防,費用也要作文章,豈不吃人夠夠?
再者,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院長也非民進黨籍,所以民進黨立院黨團才會自掏腰包聘請律師。如果是在蘇嘉全或游錫堃當院長的年代,那裡輪到黨團來出錢?民進黨拿這個來自我吹噓,只能騙騙不懂的人。
更矛盾的是,國會改革法案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執政黨立院黨團卻跳進來當釋憲聲請人,日後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只要執政黨不喜歡,是否就可以透過釋憲來沒收?這是什麼憲政體制?又那來權力分立?
國會改革法案才公布,總統根本還沒踏進國會,行政官員也沒有人因反質詢、不實陳述而被處罰,監察院調查權也如常運作,沒有一條符合聲請釋憲的要件,民進黨卻四路齊發聲請釋憲,大法官還賣力配合演出,如果在野連請個律師說說理念都不行,難道要自縛手腳挨打,民進黨才能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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