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分區功能圖剩3縣市未繳 雲林縣今天下午交卷

國土計畫法明年5月上路,被中央點名最後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尚未上交的3縣市之一雲林縣,今天召開最後一次修正案成果記者會,說明農1及農2大幅修正情況,今天下午將送內政部審議,縣長張麗善仍強調納入農業權,以符合土地公平正義。
國土計畫法明年5月即將上路,到昨天為止全國只剩雲林、桃園、南投3縣市尚未上繳功能分區圖,雲林縣府今天邀集多位鄉鎮長、農會總幹事及議會國土計畫召集人李明哲等人,舉辦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三階)劃設成果記者會,由城鄉發展處長林長造說明修正前後的差異。
林長造表示,為保障農民權益,考量雲林農地條件、未來鄉村地區、都市地區及產業發展的需求,新增4大劃設調整原則,包括不符優良農業生產環境、市鎮計畫範圍內鄉村區、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農業區、新增產業發展預定用地。
林長造說,經調整後,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農1)從原本60839公頃降為1萬4293公頃,減少約4萬6546公頃,而農業發展地區第2類(農2)則增為7萬2671公頃,共增加約4萬6030公頃,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農4)、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1(城2-1)的面積也有調整,為未來都市計畫發展預作準備,能有彈性調整,此外原有國保1、2約600多公頃則劃為農5。
農業處長魏勝德強調,調整過程中並非只有農1轉農2,考量養殖漁業生產區、農業經營專區及有機促進區為有明確投入農業施政資源的地區,且後續需農業資源挹注可能性較大,上述區域重新調整回農1,確保農業永續發展。
張麗善認為,雲林國土功能分區圖歷經公開閱覽、40場公聽及說明會,13次審議才定案,不僅符合民意,且為符合國家永續環境、糧食安全,她更期待農業權入法,讓「特別犧牲獲特別補償」才能永續保障農民,符合公平正義,她也希望中央早日公布7項子法,好讓地方所有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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