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將上路…借鏡德英 朝野提案補償農民
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四月卅日正式上路,引爆多個農業縣市反彈,立法院不分朝野立委也開始提案給予農民一定補償。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張嘉郡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地方統籌分配稅款一定比例依農地占比分配給地方;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則提案,應提撥一定比例給土地被畫為農一、農二、國保一的縣市政府,補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需要。
國土計畫法上路逼近,由於農業縣市農地一旦被畫設為農一(優良農地)、農二(良好農地)後,農民土地恐永遠農用、永無翻身之地,引爆基層農民大反彈。根據雲林縣政府推估,國土計畫為維持糧食供應來源,農地面積需要七十四萬至八十一萬公頃,其中雲林縣被畫設為農一與農二的土地就高達八萬七四八○公頃,占比為全國最高。其餘農地幾乎全集中在中南部農業縣市。學者紛紛呼籲為求公平性,應仿效德國「綠色補償」概念給予農民補償或減稅。
朝野立委也紛紛提案。許宇甄、張嘉郡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主張地方分配稅款中四十%營業稅,其中五%按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維護農地占比,分配給地方。
許宇甄表示,土地被畫設為農地後不得變更使用,而受規範的縣市卻未獲合理補償,損害農民權益甚鉅,連帶影響農業縣市發展,政府應給予農業縣多一點照顧。
張嘉郡更批:「行政單位還沒準備好,不宜倉促上路。」政府要農民負責糧食安全,卻又不保障農民農業收入,難道要農民一輩子當農奴嗎?她主張引入英國農業權概念,無論是中央直接補償,或是由地方政府發放都可以,農民一公頃農地每年應獲得補助四十萬元,以保障農民生活。
蔡易餘、陳冠廷等人也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認為「農業發展區」及「國土保育區」將受限制,不得作為其他使用;為提升鄉村地區競爭力、維持地方資產價值及供水穩定,中央在普通統籌分配稅額上,應提撥一定比例,給土地被畫為農一、農二、國保一的縣市政府,補足基本財政需要。
民進黨屏東立委鍾佳濱說,限制土地做農業生產,就要有一定補償和平衡機制,當前國土計畫法確實未有明確規畫;至於補償到什麼程度、要不要修法,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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