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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是補貼?高虹安案逆轉 王婉諭憂「貪汙合法化」:韓國瑜須說明

新竹市長高虹安復職返回新竹市政府上班,一下車就與支持者打招呼,不少民眾與市府員工送上花束表達支持。記者潘俊宏/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復職返回新竹市政府上班,一下車就與支持者打招呼,不少民眾與市府員工送上花束表達支持。記者潘俊宏/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逆轉貪汙無罪,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今(18日)早8點半重返市府上班。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憂心此例一開,會讓台灣政治落入極為危險的賽局,呼籲立法院韓國瑜必須出面說明。

王婉諭在臉書指出,該判決對台灣政治恐產生深遠影響,關鍵不在於高虹安是否復職或判決結果本身,而在於法院作出判決所依據的「助理費性質認定」。

王婉諭表示,根據高院日前公布的說明,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除聲請釋憲外,也曾發函立法院,請其說明「公費助理費」的法律性質。立法院回函指出,公費助理經費屬於「補助立法委員問政所需之財力不足」,本質上為「立法委員補助費」。法院據此認定,即便高虹安確實涉及要求員工繳回薪資、浮報薪資等情形,但因相關款項本質被認定為立委補助,故不構成貪汙。

王婉諭指出,該說法與日前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的修法主張高度一致。陳玉珍曾主張,公費助理費本就是立委的補貼,應可直接撥付立委使用,不應限制用途或要求一定用於助理薪資。王婉諭引述媒體報導與陳玉珍在政論節目中的說法指出,相關修法內容實際上就是照抄「立法院法制局」的建議,質疑法制局為何會出這份報告?立法院回函是誰簽呈的?到底是誰輕易地把國會助理的權益給賣了?要求韓國瑜必須對這件事給出交代。

對於立法院將助理費詮釋為「立委補貼」,王婉諭表達強烈反對。她指出,立委確實有差旅費、油資、高鐵票等補貼性質經費,但相關費用皆須憑證核銷;反觀助理費,助理薪資直接匯入助理個人帳戶,勞健保也由立法院投保,且需每月提報人事與薪資清冊,若未達上限,立法院不會全額撥款,與一般補貼性質明顯不同。

她也反駁判決中提及助理費改由「撥給助理」是基於稅務考量的說法,認為當初制度設計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款項先進立委帳戶而衍生中飽私囊的問題,確保經費真正用於助理聘用。

王婉諭警告,若立法院對助理費的詮釋成為司法實務的通案基礎,未來恐難再以「貪汙罪」追究詐領助理費行為。她指出,一旦認定助理費本質屬立委補貼,即使以人頭、家屬名義申報,將每月高額助理費全數納為己有,也可能不再構成違法,形同將「貪汙合法化」。

王婉諭強調,自己一向尊重司法判決,也相信法官依法審酌證據作出裁判,但認為本案中立法院的回函內容,對法院判斷造成重大誤導,這會讓台灣政治落入極為危險的賽局,要求韓國瑜必須出面說明,強調「這不只是為了守護上百位助理的權益,更是要阻止這樣的錯誤詮釋,開啟了台灣政壇的潘朵拉盒子。」

高虹安 貪汙 新竹 助理費 立法院 王婉諭 韓國瑜 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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