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性侵案遭疑狼師調查期間未停職 北市教局說明原因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回應,民國111年僅1件陳情案,該名陳情家長若索取調查報告,教育局會提供,但不會給不相關人士,當年沒有多名陳情案,直至該名行為人被羈押,訪談中陸續有人說孩子發生同樣狀況並反映,112年人數確實較多。記者潘俊宏/攝影 潘俊宏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回應,民國111年僅1件陳情案,該名陳情家長若索取調查報告,教育局會提供,但不會給不相關人士,當年沒有多名陳情案,直至該名行為人被羈押,訪談中陸續有人說孩子發生同樣狀況並反映,112年人數確實較多。記者潘俊宏/攝影 潘俊宏

北市幼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女童案延燒,部分受害家長提6大質疑、立委吳沛憶指北市教育局3大缺失,質疑加害人調查期間未停職。教育局說,舊制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無調查期間停職規定,但中央有一機制是幼兒園應衡酌教保員工作權與被行為人權益,因被行為人報案完即離園,若仍在園,就會針對行為人停職或其他隔離措施。

家長今質疑,包含北市教育局消極調查、加害人調查期間未停職、家長無法取得調查報告及監視器畫面、園內員工知情隱匿、台北市長蔣萬安無回應、諮商預算不足。立委吳沛憶則指北市教育局3大缺失,只看監視器就結案、未進行訪談調查,司法調查期間、未將狼師停職,家長調閱監視器、教育局竟要園方陪同。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回應,民國111年僅1件陳情案,該名陳情家長若索取調查報告,教育局會提供,但不會給不相關人士,當年沒有多名陳情案,直至該名行為人被羈押,訪談中陸續有人說孩子發生同樣狀況並反映,112年人數確實較多。

陳素慧說,陳情系統進案都會有文號,依規定,每個文號都會列管且回覆,也強調「我們沒有任何陳情進來是沒有回的」。至於園內員工知情隱匿,一名教保員雖稱不知情,但調查委員認為他與行為人搭班,沒注意就是疏於照顧,因此開罰6萬元。

教育局未進行訪談一事,陳素慧說,家長沒有向教育局陳情或檢舉,而是直接向警方報案,警方的社政通報單是通報社會局,因此教育局未有案情、陳情人聯絡方式等資訊;她坦言,教育局所知資訊較少,直至看到校安通報,提高警覺去看畫面。

陳說,目前檢討該案,教育局確實應該多做一點。例如,由於沒有移送該名行為人等進入司法調查的訊息,教育局僅知未被羈押,在此同時,教育局是否可命幼兒園讓行為人先不要到校或至少不要接觸學童;該行為人是行政人員,照理不會接觸學童,但只要有老師請假,就會讓他去代班,才會有如此狀況。

至於司法調查期間未將狼師停職,陳素慧回應,舊制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確實沒有此規定,但「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提及,教保員相關司法調查期間,幼兒園應該衡酌該員工作權、被行為人權益並取得平衡,但被行為人報案完即離開幼兒園,若被行為人還在園,就會停職行為人或其他隔離措施。

陳說,家長要求看錄影帶並希望來教育局看,但因一部比較重要的主機是檢方帶走,教育局取得監視器畫面有限。教育局當初同意家長來看孩子的畫面,但教育局不知其孩子是哪位,才請幼兒園老師幫忙找給家長看,家長也都同意,但最後沒來看。

幼兒園 教育局

延伸閱讀

批北市「應做但沒做」 教育部:當年就可將狼師停職

幼兒園性侵案家長指致函未回 蔣萬安:應有回覆

幼園性侵案 黃珊珊稱未督導教育局惹議…簡舒培批職代卸責

幼兒園狼師案 立委要北市府別再躲 將修法補漏洞

相關新聞

性侵案幼兒園原址托嬰中心遭車衝撞 男被逮稱有女兒:很憤怒

台北市信義區一家幼兒園發生擔任男老師的園長兒子性侵女學童案,馬姓男子今晨赴原址由新業者經營的托嬰中心,開車衝撞鐵門被警方...

為幼兒園性侵案道歉?柯文哲:更重要的是解決事情

台北市爆出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20多名女童,市長蔣萬安為有孩子受傷害鞠躬道歉,該案件首次通報發生在柯文哲市長執政時期,...

幼園狼師案 蔣萬安道歉:全力彌補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的園長兒子涉嫌性侵學童案延燒數日,市長蔣萬安昨首度鞠躬道歉表示,身為台北市的大家長,他的責任就是...

影/柯文哲參加南投城隍夜巡 狼師案是否道歉他這麼說

台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發時擔任台北市長,外界認為狼師案台北市府處理不當,柯文哲應道歉。柯文哲今晚到南...

蔣市府概括承受 中央還在推責任

台北市長蔣萬安昨首度為私立幼兒園性侵案鞠躬道歉,蔣選擇一肩扛起,對照府院黨將此案當「血饅頭」猛啃,將執政黨該補社安網的責...

立委籲修兒少權法 公布狼師姓名

台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案,衛福部將於一個月內訂定「例外事件」報導原則。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主張,修法比照國外公布...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