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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不得公布幼兒園案個資 王鴻薇:政府應加以檢討
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備受各界關注,其中針對媒體可否公布相關資訊的法令更是受到熱議。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媒體不得公布性侵加害者的姓名與機構,導致民眾認為遭「蒙在鼓裡」。現行標準混亂,衛福部應就此事件加以檢討,邀集相關單位,訂定各機關、媒體未來皆可遵循的法令。
台北市幼兒園案鬧得沸沸揚揚,監察院昨終公布相關資訊,不過許多民眾仍在社群媒體批評媒體日前集體噤聲。但本案其實與我國法令限制有所關聯,所以未來是否修改相關法律,也受到各方討論。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根據現行法令,媒體不得公布性侵加害者還有被害者的姓名與機構,如果媒體報導、公布相關資訊便會受罰,如果不公布相關訊息,許多民眾會覺得被蒙在鼓裡,又傷害到家長與孩童,此為政府單位現階段所碰到的問題。
對於未來是否應該公布性侵害加害人姓名、機構。王鴻薇說,未來應該建立機制,確立是否可以對外公布性侵案相關資訊,如果真的要公布,也得說明清楚,在哪種情況下才可對外公開,如此作法,才能讓相關單位有所依據可以遵循。
王鴻薇提到,監察院在本次事件中,直接公布加害者相關資訊。不過依照現行法令,其實應該先邀請學者、專家討論,確定狀況後才能對外公布訊息。
王鴻薇表示,現行相關標準混亂,無論是機關還是媒體皆無所適從。當務之急是從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的案例來重新檢討,由衛福部邀請相關單位,訂定各方皆可遵從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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