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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監院稱不公布園所「自相矛盾」北市教育局:官網已公告

監察院作揭露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對多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認為北市府3月發布該案行政調查結果新聞稿,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行政處分,新聞稿卻因「兒少權法」不公布幼兒園、行為人姓名自相矛盾,將立案調查。教育局表示,新聞稿未公布是保護被害人,但有在官網公告幼兒園名稱、行為人姓名,未來也會詢問主責機關釐清相關規範。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2022年7月發生該案時,經調查未發現相關事證,沒有公告,去年7月第二案爆發後,經行政調查屬實後,教育局有在官網公告幼兒園名稱、行為人姓名,之所以沒在新聞稿揭露名稱,是出於保護被害人的立場。
陳素慧說,監察院稱「兒少權法」69條主要在於避免造成被害兒少身分資訊被識別而曝露其隱私,非包庇加害人,若新聞稿直接公布幼兒園姓名,恐對被害者甚至曾念過該幼兒園的學生,產生二度傷害,過去也沒有縣市會直接在新聞稿上公布。
陳素慧說,若衛福部認為類似案件應園所姓名公布,也應和地方政府講清楚公布時機點,例如判決出爐、行政調查還是有通報就要公布,面對監察院質疑,陳表示,後續會來詢問中央主責機關相關規範,釐清時機點與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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