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之死/大夜風險高 學者:立法訂最低人力

「便利超商和醫療院所一樣,遇到職場暴力風險較高,大夜班一個人值班也會拉高風險。」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主任鄭筑羚說,夜班工作人員「自己的安全要放在第一」,建議政府加強勞檢來監督業者完善軟硬體設施;銘傳大學企管系副教授凃嘉峪則認為應修法明定夜班上班人數。
鄭筑羚說,超商遇到的職場暴力可能來自顧客、犯罪者、親友、主管或同事,勞動部訂定「便利商店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安全衛生指引」提及超商要設置全時攝錄影機及警報系統、張貼如「警民連線監視錄影」標語,必要時可設物理性屏障,也建議降低貨架與堆放物品高度以方便店員掌握店內動態。
指引還提到要讓員工了解發生危難時「自己的安全要放在第一」,遇暴力攻擊可緊急迴避或採必要自衛措施,若因此造成店內財損也無須承擔賠償,但雖有指引,重點還是在雇主有無落實,許多勞工都是剛上工沒多久就發生事故,教育訓練恐怕不足,政府更應透過勞檢加強監督,「勞檢不是為了要裁罰業者,而是要輔導、預防意外發生。」
銘傳大學企管系副教授凃嘉峪指出,提升深夜工作環境安全最直接的作法就是增加人力,遇突發狀況有同事彼此照應,但經營者考量成本「能省則省」,自然無法解決問題。他說,深夜工作環境安全如能從法規著手,修法明定大夜班最低人數與獎懲辦法,問題或可解決大半,但立法程序繁雜,有賴業者先從內部制度改善。
凃嘉峪建議,經營者招募大夜班人員可多考量應徵者背景與能力,例如曾從事保全、口條佳、善溝通,能大幅提升職場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危機處理做得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當然人力成本較高;但增設保全系統、安全裝置也會增加營運成本,就看業者如何在硬體(設備)與軟體(人事管理)間取捨。
警察大學行政系主任許福生認為,社區安全應從整體預防做起,衛生單位應加強精神病患者或身心障礙族群的追蹤掌握,鄰里長或社區發展協會可發展守望隊,巡邏挖掘社區安全問題,再透過治安會報或里辦公室反映改善。業者則要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及危機辨識能力,透過防搶防暴演練加強店員對突發事件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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