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案的背後⋯ 李彥秀指:恐怕是整個金權貪腐集團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任內涉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收受賄賂罪起訴,具體求刑12年,並被諭令2800萬元交保。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日表示,鄭文燦案的背後恐是一整個不法集團,絕非500萬元或是鄭文燦一人可以喬動,從地方到中央,為不法集團以及權貴一條龍式的服務,才是可怕的貪腐金權結構。
李彥秀說,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受賄500萬元,協助將農地變更為產專區,在得知遭檢調調查與監聽後,不僅向行賄者透露檢調監聽,並在收賄近一年後歸還賄款,藉以「彌縫」犯行。
李彥秀指出,鄭文燦羈押期間,更在鄭文燦住處主臥室的暗櫃查獲獲現金678萬,桃園地檢署批評鄭身為直轄市長卻受賄讓國家土地開發利益成為私人金庫,有辱官箴、惡性甚重,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起訴,並建請判刑12年,並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李彥秀表示,678萬是什麼概念?今年5月底,台灣全體受僱員工平均月薪為4萬6173元,也就是說,鄭文燦家中暗櫃的現金,就藏了勞工12年的總薪資;更令人咋舌的是,今天清晨,桃園地院合議庭今天清晨將近1時30分,諭令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清晨銀行早已關門,鄭文燦家屬卻在一小時後的清晨2時40分,就湊足2800萬元現金讓鄭文燦交保獲釋。
李彥秀強調,這透露兩個重要的訊息,一是鄭文燦果然實力雄厚;二是鄭文燦急於交保,連演都不演了。2800萬元是什麼概念?2800萬元的現金,相當於30公斤的重量。誰說台灣的經濟不好?民進黨立委高鐵上遺失現金300萬,還是高鐵通報後才發現錢掉了,「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李彥秀認為,事實上土地變更案絕非鄭文燦一個人可以完成,土地變更案最後如果成功,背後不法集團的獲利超過新台幣24億元,絕非500萬元或是鄭文燦一人可以喬的動,從地方到中央,為不法集團以及權貴一條龍式的服務,才是可怕的貪腐金權結構,更只是冰山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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