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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凌晨5點2分步出桃地院 法警花兩小時清點交保金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遭起訴,桃園地檢署昨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起訴鄭文燦,並建請法院判刑12年。今天凌晨1點30分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法警花費兩小時清點完現鈔後,鄭在凌晨五點二分交保離開地院。
同案被告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廖俊松與兩名兒子廖家興、廖力廷分別以110萬元、60萬元及25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廖家三人與侯水文於凌晨兩點半左右完成交保程序後,陸續離開法院。
鄭文燦的胞兄鄭文彬與律師則在近凌晨三點攜帶裝滿2800萬現金的手提袋及行李箱,進入桃園地院辦理交保手續。結束近兩小時的點鈔程序後,鄭文燦在凌晨五點二分步出桃園地院,而其身形明顯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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