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鄭文燦案7年才引爆 誰在護航?
桃園前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起訴求重刑,堪稱是國內政壇近來核爆級的案件。鄭文燦案是賴政府上台、肅貪大開綠燈後的「首殺」案件,但司法熱炒塵封舊案固然值得嘉許,昔日包庇犯罪者更該究責,尤其鄭文燦曾捲入的多起弊案疑雲,包括遭收押後家中被查出六七八萬五千元現金等財產來源不明案,仍有待檢調單位查出真相。
檢調人員查辦鄭文燦,院檢就該不該搜索、收押多次論戰,但從鄭文燦今年七月十一日裁定羈押禁見起算,檢察官辦案「花」了四十七天就彙整出行收賄案情全貌,除了十萬字起訴書論述鄭文燦犯行,佐以律師洩密案等案情、舉證行賄者供述,絕非四十七天前羈押鄭文燦後才開始走筆,這也證明此案從七年前的蒐證行動開始,早有相當基礎。
鄭文燦在蔡政府時期可說是呼風喚雨的一號人物,被視為前總統蔡英文嫡系人馬,但過去桃園地檢署對此案數度以證據不足簽結,去年底重啟爐灶,在賴政府強調肅貪、對懲治貪汙大開綠燈後,檢調終於積極在加強鞏固相關證據後出手。但過去檢調單位有沒有「吃案」?有沒有護航當權者?留下不少疑點。
土地重劃案向來隱藏龐大利益,鄭文燦涉入特定區擴大方案,市長大筆一揮核准,檢方估計業者開發利益多達廿四億餘元。但可疑處是,從檢方起訴書看,推動華亞科土地變更案的業者,自鄭文燦初任市長一年多就找上門,初出茅廬就敢蠢動,在桃園執政八年後又高升行政院副院長的鄭文燦,處理的土地開發案恐不只這樁。
根據檢方昨天起訴內容,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這次集中火力查察的是「單一」個案,未多耗費資源擴及外界傳言紛紛的諸多案件,不過,檢方已敘明對於財產來源不明的罪嫌已另案調查,涉嫌違反政治獻金部分也移請監院調查,未來鄭文燦案可能仍有發展。
鄭文燦中箭落馬,表面上樹立檢調辦案不問政治立場、不分顏色,但過去七年到底誰護航?誰下令不必深究?檢調人員手握證據,是不敢造次還是不敢冒進?值得玩味。
鄭文燦過去曾被爆出的其他案件疑雲,檢調至今仍未給外界答案,是查無證據?還是查不下去?又或者是做損害控管?在起訴書的背後,恐還有許多檢察官沒說的祕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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