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500萬交保恐夢碎!桃院如何排除逃亡說不清 高院撤銷發回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午收案後隨即審理,下午4點多合議庭裁定撤銷、發回桃院。
高院指出,桃院未於裁定中說明鄭文燦究竟有何羈押原因,若鄭有羈押原因是否均無羈押必要?一審沒有說明認定的依據,高院無從判斷其適法性、妥當性。
檢察官在聲請羈押理由書及抗告書中敘明還有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明本案事實的必要,則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間是否還有聯絡本案案情的可能?衡量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詞、互為維護的高度可能性,加上鄭文燦在本案的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是否能排除鄭影響與他具有一定上下隸屬關係的共犯或證人陳述可能性?
另外,高院也審酌現今通訊軟體發達,非常容易被拿來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的陳述,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鄭文燦與其他共犯、證人間是否有勾串可能?而桃院的諭知是否就能排除鄭逃亡、甚或排除鄭與其他被告、證人互相聯絡本案案情而串證、滅證的可能?種種疑點桃院都沒有詳細論述,明顯有理由不備的違誤。
高院認為桃院裁定不當,無法維持,因而撤銷、發回桃院更為裁定。
本案源於鄭文燦任職桃園市長時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華亞科學園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早飽和,早於新冠疫情、台商回流前就想擴大範圍約50公頃,緊鄰園區的土地多數是樂善寺(法人)土地,鄭文燦任內提出擴大方案及變更都市計畫,工五擴大案在2017年討論,經濟部、內政部於2018年與桃市府達成支持擴大方案共識,開始擬定都市計畫。
園區擴大案採區段徵收辦理,但一旁有塊約9.5公頃非擴大方案計畫中的農地,因農地身分無法納入區段徵收,地主們陳情希望自組重劃會,向桃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由地主之一的台塑集團退休楊姓前高層主導,納入工五擴大案中,過程中交付500萬元行賄鄭文燦疏通。但全案事後審議未通過,鄭文燦數月後退回款項,關鍵金流雖製造斷點,仍遭檢調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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