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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10日審暫時處分 4憲政機關發言各分到7.5分鐘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定於7月10日下午2點就暫時處分部分行準備程序,對暫時處分的必要性及範圍,聽取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憲法法庭今也公告準備程序預定表,其中聲請人(4機關)與立法院的陳述都各30分鐘。
聲請人共有4個憲政機關,每個聲請機關可以指派3名訴訟代理人,等於每個聲請機關只能分到7.5分鐘陳述意見。
表定下午2點開庭,先由書記官朗讀案由,再由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宣示注意事項,下午2點5分起,聲請人在30分鐘內陳述意見,接下來由立法院代表花30分鐘表示修法意見。下午3點5分時開始1個小時的大法官詢問與補充陳述,預定下午4點5分退庭。
依據過往憲法法庭開庭經驗,聲請人、相關機關的發言時間嚴格受限,時間一到就按鈴中止發言,但大法官的詢問往往「不受控」,有些大法官光是提問問題就花掉20分鐘,甚至還能要求每個當事人都回答他(她)的問題,這次能否在1小時內結束大法官詢問和補充陳述,充滿不確定性。
憲法法庭今也表示旁聽及公開播送事宜另行公告,據了解因事涉重大,直播可能性高。
目前憲法法庭僅受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聲請,聲請書、補充聲請書已上網公開,另外3案皆已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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