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轟卓榮泰不接受覆議應下台 政院:沒有辭職問題
行政院今天接力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抨擊行政院應接受覆議結果,沒有釋憲一途,不依憲法接受就是違憲,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辭職負責。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回應,提出覆議和聲請釋憲兩套憲政程序,互不隸屬;朝野各黨團也相當信任卓榮泰,目前沒有辭職的問題。
陳世凱指出,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所有行政作為都依照憲法,卓榮泰已經按照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完成法律副署。他強調,正因卓榮泰接受覆議,才會副署這項法律,顯見行政院接受法律無庸置疑。
至於有學者認為,「行使職權」時碰上法律合憲性爭議或是權限爭議,方能聲請,目前無論是總統、行政院或監察院,都尚未「行使職權」而生爭議。
陳世凱說明,申請覆議跟申請釋憲是兩套不一樣的憲政程序,互不隸屬,也不一定有相關,行政院認為這不會有問題,過去也有諸多覆議後提出釋憲的前例,不曉得這位學者有沒有好好去看之前的案例。
針對辭職問題,陳世凱指出,朝野各黨團都相當信任卓榮泰,目前沒有這樣的問題。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指出,目前行政院尚未「行使職權」而生爭議,依2016年以來的釋憲實務見解,這些都會被裁定「不受理」。陳世凱說,該法周三已經生效,卓周五備詢適用新法,周三、周四部會首長備詢也都適用新法,所以已經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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