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卓榮泰心虛背後暗藏的算計
行政院上周院會提七大理由要對國會改革法案提覆議,但覆議案函文昨天才送到立法院。有藍委眼尖發現,函文不見七大理由,取而代之的是六項理由,指行政院自知是抹黑;稍加比對,可以發現修正版本少了「無差別調查民眾」、「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等字句。行政院悄悄修改七大理由,若非心虛,何來此舉?
本月6日行政院院會拍板要針對國會改革提出覆議案,並提列七大理由。一是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是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是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是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是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是「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是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針對行政院整理七大理由提覆議案,國民黨立院團總召傅崐萁批,覆議案沒通過,行政院卓榮泰要不要下台?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也罵卓榮泰是說謊慣犯、行政院聲明充斥假訊息。卓榮泰則回應,若覆議沒過、憲法規定沒有辭職的選項,至於黃國昌的說法,「我跟黃國昌委員誰的公信度比較強,就讓社會來公斷」。
卓榮泰的話說得很滿,自認他的公信度比黃國昌強,經得起社會檢驗。沒想到行政院昨天給立法院的函文中,行政院院會拍版的「七大理由」已變成「六項理由」,而且少了民粹式的攻擊字眼,行政院解釋牽強,說如果認真研讀,還可以找到更多窒礙難行的原因,那外界不禁要問,難道上次沒有認真研讀?加上公文拖延,其中內藏的算計,就很耐人尋味。
行政院函文中,六項覆議理由為:一、立法院審議程序不符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瑕疵,而窒礙難行。二、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相關規定違反憲法。三、質詢權、調查權、聽證之行使既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四、人事同意權之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且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不符。五、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時之處罰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六、藐視國會罪之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
和上周院會公布的版本比較,「無差別」、「漠視」、 「無限期」、「空轉」、「恣意」這些網路常用的攻擊性字眼統統被拿掉,改以「瑕疵」、「窒礙」、「妨礙」等中性法律用語替代。如果形容前者是網軍版,後者比較像是裁決書,而且刪除「調查民眾」、「懷疑官員虛偽陳述」等情節,顯示行政院確有經過一番字斟句酌的修正。
無可諱言,「七大理由」變成「六項理由」,確實會削弱在野攻擊火力。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改法案,函文6月5日送抵行政院,行政院隔天就說要覆議,但卻直到昨天才把函文送到立法院,這樣就耗掉8天,周末又緊接發起發動全台宣講,外界難免認為執政黨一方面壓縮時間,另一方面發動群眾施壓,並挾帶推動罷免,盤算精密,但卻不脫操作仇恨及對立的套路,難道不怕被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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