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學生呼麻 查緝困難! 大學自治警方難進校園查辦
不少知名人士透過國際郵包,從海外購入大麻吸食遭警查辦,有大學生看了網紅吸毒影片,好奇仿效跟著抽大麻,讓校園沾惹「大麻」煩!大麻對校園毒害甚深,不過,有官警指出,受限大學自治,除非是校方允可並且持有搜索票,否則警方難以進入校園查辦。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規定,依成癮性、濫用性及危害性,毒品共可分為四級,大麻是台灣列管二級毒品,近來大專院校學生吸食、種植大麻事件層出不窮,大麻毒害校園早已是現在進行式。
有官警分析,二○二二年六月泰國宣布大麻合法化,許多台灣網紅與素人前往泰國「朝聖」還拍攝吸食大麻畫面上傳YouTube,掀起不少大專院校學生好奇,結伴前進泰國之旅,仿效嘗鮮吸食大麻。
大學生返國,不但向身邊同學、朋友分享炫耀,有人更學會從國外以郵包方式購入大麻到台灣吸食,導致愈來愈多大學生認為抽大麻跟抽菸一樣習以為常,跟著接觸、吸食,甚至大剌剌在校園內吸食,礙於大學自治,警方無法進入校園內查緝,大麻煩正影響台灣校園。
官警說,受限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加上學校評鑑問題,面對校園毒品問題,常見睜隻眼閉隻眼,望事事化無,或覺得反正抽大麻跟吸菸一樣,學生分不清,在校園呼大麻也就變得習以為常。除非警方有搜索票,但也要校方同意及教官陪同,坦言校園緝毒真的很難。
多所大學端則表示,若發現學生有濫用藥物或吸毒等行為,會由校安中心依據教育部學生藥物濫用防制計畫處理,依據不同毒品等級進行通報。如第三、四級是通報教育局與教育部,進行春暉輔導,若學生六個月後尿液篩檢仍為陽性或不配合春暉輔導,才會考慮通報警方;第一、二級則是通報教育部,並移送地檢署。另外,若學生當初是由他人向警察單位檢舉,則會直接在警局留下紀錄。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