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課綱修正通過 學習內容加入媒體識讀
12年國教課綱科技領域領綱日前因研修小組將國小也納入,但總綱卻未納入國小,是第一件遭遇「再審議」決議的課綱草案,昨天課審會審議大會,針對研修小組修正過後的版本再行審議,接連通過一、二輪審議,決議修正通過。最後版本除刪除國小內容,並在「學習內容」中加入媒體識讀及資訊倫理。
教育部表示,科技領域課綱將盡速於一個月內依行政程序發布。
教育部昨召開課審大會續審科技領域課綱,由教育部長葉俊榮主持會議。「科技」領域是從自然學科獨立成新設領域,涵蓋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兩門課。
日前研修小組提出的領綱,向下延伸到國小,但總綱對科技領域有規定國中每周上2節課,高中為4學分,但國小未納入,因而沒有授課時數。委員表決後認為,既然總綱裡沒安排國小課程,領綱就應和總綱一致,因此退回給研修小組修改。
國教署副署長戴淑芬表示,原來研修小組送審的版本,把國小的科技領域內容列在領綱,但在總綱中,國小的科技領域並沒有明列,因此課審大會希望研修小組刪除國小的內容,相關國小的學習重點也跟著分配在國中學習階段。
課審委員、全教總秘書長李雅菁表示,科技領綱國小並無實施,所以課審委員要求修改名稱,原為「國民中小學暨普通高級中學科技領域」修改成「國民中學暨普通高級中學科技領域」,原領綱草案中國小階段核心素養刪除,若有涉及國高中教育階段的內容的銜接部分,ㄧ併調整。
此外,課審委員也針對媒體識讀及資訊倫理部分,在相關的學習內容對應加入。包括網路錯誤訊息的判斷及傳遞的不當性,都應在課程內加強。
李雅菁指出,隨著網路的發達,資訊的取得多元而且龐大,時有耳聞假訊息到處留傳,學生具有媒體識讀的能力更顯無比重要。在運用科技的方便性外,更應有系統的讓學生學習判斷訊息來源或是訊息本身是否真實,更應注意在未確認訊息真假時,不宜透過社群網站恣意傳播等的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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