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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盼強硬護漁 對陸、日別雙標
金門海巡隊查緝越界的大陸快艇因翻覆釀陸籍人士兩死,引發議論,由於我國漁船也經常遭到日本驅趕,東港船長吳金茂說,希望台日重疊海域未協商的八重山以南海域,政府要比照台菲重疊海域護漁強度,真正做到「漁民在哪裡,海巡就到哪裡」,貫徹落實護漁權的決心與任務,希望政府要硬起來,對大陸和日本不要有雙重標準。
二○二○年三月間,台灣兩艘漁船分別在花東外海、台灣專屬經濟海域遭日本公務船驅趕,類似情況屢有所聞。
琉球區漁會前總幹事蔡寶興說,八重山群島以南海域為台日雙方經濟海域重疊,屬黑鮪魚洄游範圍,是台日漁民必爭之地,過去東港和小琉球有四、五十艘漁船前往作業,二○一三年簽訂台日漁業協議後,常被日本騷擾驅離,政府雖在我經濟海域畫設暫定執法線,但日方既不承認又不願協商,台灣漁民去了被趕,實在不講理。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指出,目前我國政府根據協議畫定的「暫定執法線」在蘇澳外海廿海里左右,漁民在執法線內作業都應受到國家保障,然而日本公務船有時不一定承認我方畫設的暫定執法線,會以「漁船已進入二○○海里內經濟海域」為由,干擾暫定執法線內的台灣漁船。
陳春生表示,政府應加強力度,向日方強調「暫定執法線」的有效性,盼政府展現更強力作為確保漁民權益。
台灣和日本經濟海域重疊,雙方後來訂定漁業協議,保障各自漁民權益,但基隆先後有數艘漁船在海上作業時,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艇指控越界,押回日本港口裁罰。
漁民也說,海上保安廳巡邏艇靠近漁船後,會請漁船船長上巡邏艇,出示記錄漁船越界,違反台日漁業協定的影片等證據,告知可通知船東、家人,再把人船帶回日本的港口,船主自認理虧,只能繳清數百萬罰款贖回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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