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績效壓力大 警察身心俱疲元凶
前年警察節前一天,國道警察局第六大隊竹林分隊柯姓警員舉槍自戕,當天花蓮縣花蓮警分局軒轅派出所林姓警員在分局旁開槍輕生,均傳有關職場霸凌。警方表示經查未涉管理不當,但警界周知「高壓管理」長年存在,加上績效評核多、勤休方式混亂及行政協助繁雜,造成警察身心負擔。
台灣警察權益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高振修說,一有疏忽,長官動輒辱罵,有輕生傾向者已處於極度悲傷及痛苦,再受刺激可能走上絕路。
他認為績效壓力最大,專案持續不斷是身心俱疲元凶;以他剛從警時為例,派出所每人每月要酒駕二件、贓車三輛、闖紅燈罰單卅張、毒品或竊盜等刑案一件,全所績效前三名者記嘉獎、倒數三名申誡。
「每天看到太陽的時間都不一樣…」他批評,除績效制度,以往拆班嚴重,員警作息混亂、睡眠不足,勤休新制後改善,但仍有「黑班」;且行政協助「垃圾勤務」太多,如幫民事法庭查訪房屋有無住人或所有權人、隨環保局人員挨家挨戶宣導登革熱防治、新冠疫情期間稽查未戴口罩及疫調,根本不是警察業務,但長官扛不住壓力「包工程」。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陳建宏說,有幹部罵三字經、嗆「怎麼不去死」,屬不當言語,機關應要求合理的領導統御方式,追蹤有不良紀錄的幹部是否改善;霸凌不一定來自言語,有時是不讓休息,有派出所長對特定警員多編排路檢、交通整理等較繁重勤務,或以績效未達標不准休假,因口頭駁回不讓送假單,未留紀錄。
他說,勤務延長、停休、緊急召回是家常便飯,他曾在世大運、太陽花學運連續停休半個月,幹部則常休假時被長官召回;另外,績效要求過高,機關從未合理解釋如何訂出標準,還有派出所在分局要求後自行加碼。
因應社會重視職場霸凌,警政署去年三月訂定警察機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要點,接獲申訴由督察單位調查,必要時得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評議。據了解,不止一個警察局曾聘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但未成案,警政署也未統計全國調查件數。
警政署說,不會忌諱檢討職場霸凌事件,另去年起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上路,管控上班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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