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遭縣府公布3重大違失重罰 劉安晧:會虛心接受配合檢警調查

屏東產業園區明揚國際製作高爾夫球的工廠22日發生氣爆火警,造成重大傷亡意外,明揚國際董事長劉安晧今到現場開記者會,回應廠區存放過氧化物超標30倍、未提供完整資料等重大違失;劉安晧表示,後續會釐清廠內原物料存放情形,案發當下幹部有協助疏散,公司都有落實消防演習,現已配合檢警調查中。
明揚屏東廠約有630多名員工,22日發生大火造成逾百傷,截至今上午9點就醫112人,仍有54人在院,加護病房有12人,縣府昨宣布該廠存放超標30倍的危險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消防人員趕到救災時未派專人協助、未提供完整資料等3重大違失,依違反消防法開罰240萬元。
劉安晧說,「看到報導才知道縣府裁罰,會虛心接受並了解品項和數量,按照我之前的了解,沒有這些數量」,另目前因負責相關業務的工安課長當晚陪同救災造成二度灼傷,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因此,對於廠區內是否存放3千公斤的有機過氧化物,需待該名課長恢復後才能釐清,同時配合檢警調查。
他說,明揚登記為一般廠,若生產高爾夫球的工廠要申請為化工廠,那就去登記,「不知道現在的法規,高爾夫球的工廠需要登記為化工廠」,他強調,進入屏東科技產業園區設廠從事生產,一切按照法令規定,假設未來被要求登記其他類別,會按照法令規定,再者,遭經濟部勒令停工後,也會確認都改善了,才會開始恢復生產。
他表示,公司都有落實消防演習,事件發生當下,主管都在現場,「高階主管有人整夜沒有回家」,而6名死亡員工中,有3名幹部,分別是財務長、研發課長、研發組長,3人原先順利逃出,但認為還有同事在廠內,又跑進去喊人,「同仁非常盡責」。
而災後第一時間有提供安全物質表,劉說,當下提供1份,經過一段時間後,再提供其他的安全物質表,至於是否完整?「得到的訊息是沒有提供完整 但是第一時間知道是不能用水噴的東西。」
對於廠內勞動環境惡劣的指控,劉安晧坦承,工廠的粉塵問題,確實沒有做好,因為訂單來的速度太快,工廠腳步跟不上,走道堆了東西,「不能否認,東西是有比較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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