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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大火燃起消防基層怒火 再提消防法加課刑事責任
明揚科技一場大火不僅燒出公安問題,也燃起基層消防員的怒火,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針對行政院將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及研議修正消防法建立消防機關職業安全制度一事,認為行政院仍維持一貫威權態度,未與基層溝通就提出方案,該會準備三項改革方案,並預計於28日前往行政院前,請行政院與基層消防員團體溝通,「消防員不想再單方面被高層決定,我們要民主溝通!」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昨晚發出聲明,內容包含「公安」、「職安」、「工會」三項改革方案。其中公安部分,希望能透過修正《消防法》43-1條,工廠之管理權人未依《消防法》21-1條提供救災協助或提供相關資訊造成消防員受傷或殉職,應加重課以刑事責任,以遏制雇主罰錢罰不怕的心態。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朱智宇向本報透露,其實2019年時他們就曾建議加課刑事責任,「只是最後被高層給拿掉了」,他認為罰那些錢對雇主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有錢人最害怕的就是失去自由」。
除此之外,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也認為需要跨部會全面檢視既存工廠災害危險程度,公司資本額達一定規模者應設專責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等加強業者責任。業者還得提出消防防護計畫書(含自衛消防編組提報表),並由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審核及核備,將該項業務由專業機構辦理,如果未依計畫執行防火管理業務,應對業者直接開罰。
也建議修改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第30條,包含「製造、販賣、儲存、輸入、運送」均應申報及登錄,並同步新增未依法執行之罰及致人死傷者,課以刑責。只有加課刑責,讓管理者失去自由,這樣才能讓雇主用心管理,畢竟罰錢對他們來說,再賺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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