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稽查進口蛋62家未發現 市府:繼續查察市售蛋品
針對進口蛋產品效期標示錯誤一事,嘉義市衛生局已啟動「市售雞蛋稽查專案」進行查察,稽查轄內大賣場、連鎖超商、傳統雜貨店、早餐店、烘焙業、餐飲業等,截至今天已查核62家,都沒有陳列進口蛋品,另查核標示也都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後續將持續稽查抽驗市售蛋品,以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市府衛生局表示,市售雞蛋稽查專案除查核產品標示及進貨證明外,另加強檢查生鮮蛋品外殼有無完整、破裂、汙垢黏附等,以及雞蛋本身有無變質、腐敗發霉及異味等,確保蛋品消費安全。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有效日期,應依據實際製造日期起算或原食品材料之有效日期進行標示,如有標示不實,屬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則須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衛生局也提醒民眾,選購時須認清食品中文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撥打05-2338500向衛生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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