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主管吃案頻傳…綠首波調查出爐 許嘉恬疏失屬實、林飛帆符合規定

民進黨爆發性騷擾及主管吃案事件,調查小組今天公布第一波結果。內容指出,前婦女部主任許嘉恬未確實依規定,於知悉同仁遭遇性騷擾情形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甚且於與被害同仁會談期間,使用不甚恰當之語句,使同仁產生感受被否定與受害經驗被質疑之情緒。此外,許嘉恬雖表示希望被害同仁提出申訴,但被害同仁與證人所接收到的訊息與感受均為相反。而負責督導的時任副秘書長林飛帆,相關處置則符合規定。
民進黨前婦女部員工日前控訴被廠商導演性騷,但反遭許嘉恬卻冷問「所以呢?妳希望我做什麼」,許還反問該受害員工為何不跳車等,涉嫌吃案。調查小組由主席室周威佑主任、副秘書長楊懿珊及性別平等發展部主任李晏榕立案調查,今天公布調查結論。
調查報告指出,許嘉恬於2022年擔任婦女部主任期間,同時為「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執行秘書,然在處理該案過程中,未確實依規定,於知悉同仁遭遇性騷擾情形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甚且於與被害同仁會談期間,使用不甚恰當之語句,使同仁產生感受被否定與受害經驗被質疑之情緒。
調查報告也說,許嘉恬雖表示渠希望被害同仁提出申訴,但與被害同仁溝通過程當中,被害同仁與證人所接收到的訊息與感受均為相反,隨後被害同仁雖決定不提出申訴,但此結果極有可能與被害同仁初始的意願相左,最終導致被害同仁認定許嘉恬不希望她提申訴造成精神上二次傷害,調查小組認為情節屬實。
調查報告也指出,許嘉恬曾提出個人願意出資,給付被害同仁心理諮商之相關費用,並在同仁的建議下,將專案任務移轉至自願接手的同仁手上。且許嘉恬於過程中也在相關同仁的主張下,告知相關部門應終止與該廠商的後續合作,並停止辦理該項專案之公開活動。但依據「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訴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經申訴人確認內容無誤後,由申訴人簽名。經查,許嘉恬身兼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於知悉疑似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恐因相關經驗不足,未依規啟動必要程序,確有相關行政疏漏。
另當時負責督導的林飛帆是否有涉及知悉事件,卻處理不當之疑慮?調查報告指出,許嘉恬曾向林飛帆提及部門有發生性騷擾事件,但未透露細節,僅表示當事人沒有意願走申訴流程。林飛帆則向許嘉恬表達,若當事人有意願走性平申訴,黨部應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也應儘速終止與廠商的合作。林飛帆相關處置,與中央黨部既有規定並無相違背之處。
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指示,民進黨應徹底檢討內部機制,由性平部及秘書處主責,除了已於昨天召開第一次外部性平專家焦點座談會之外,下周也將舉辦第二次會議。另外,針對黨內工作人員,也已經安排於6月13日及15日上下午分別進行三場性平教育,也將鼓勵黨務工作人員,開放地就制度面提出想法及建議。主席賴清德主席將親自出席15日下午針對黨務主管的教育課程。
民進黨表示,調查小組正積極訪談其他案件之相關人員,將加速處理相關案件之調查,調查及改善機制也會於下周五對外報告。中央黨部也已行文新北市黨部及台中市黨部,就涉及違反黨紀之相關人員移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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