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消防局連爆性騷案 民進黨與時力黨部要求局長下台

宜縣消防局近日連爆性騷案,時代力量宜蘭黨部要求局長徐松奕下台,究責失職人員,並辦理性平實體課程。圖/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提供
宜縣消防局近日連爆性騷案,時代力量宜蘭黨部要求局長徐松奕下台,究責失職人員,並辦理性平實體課程。圖/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提供

宜蘭縣消防局去年底發生男隊員闖入彭姓女隊員寢室,造成彭女身心受創,因公傷假問題離職的性騷擾案,近日又遭爆今年3月間分隊長偷拍女隊員的案件,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今到消防局門口拉白布條,要求消防局長徐松奕下台並增加主管性平課程,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也開記者會,要求徐下台並請縣府全面徹查。

時力黨部執行長郭禀翰表示,縣府與消防局面對類似案件,惡意曲解法令且消極面對,態度惡劣,他重申3點訴求:第一,徐松奕應為屢次發生性騷擾案道歉下台;第二,縣府應該究責失職人員,而非以性騷擾零容忍之類的空洞口號帶過;第三,消防局主管與長官每年必須參加性平與性騷擾處置等實體課程,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一同在現場拉白布條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說,從4月立委王婉諭、高嘉瑜開記者會到現在,消防局還未認定彭女公傷假;本案是指標性案件,凸顯公務機關對性平法令不熟悉,且以主觀意識凌駕專業醫學判斷,消防局應立即檢討事件處理程序。

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稍晚也開記者會,總召陳俊宇質疑,消防局從去年到今年持續爆出性騷案件,還有多少案件未被揭露,請徐松奕說清楚;縣議員謝燦輝認為徐只會事發後胡編理由、搪塞大眾,應下台負責;縣議員林詩穎呼籲徐松奕不要躲避,縣議員謝正信則希望積極成立專案小組,徹查性平事件並檢討處理機制。

據了解,縣府根據規定,本來就有安排公務員參加性平相關課程,但由於消防局較多外勤人員,以線上課程為主,如要安排實體課程只能利用常訓等機會,消防局今年5月已辦理常訓,近日因應汛期,任務較繁重,若要再次辦理實體課程得等到10月以後。

消防局昨日針對分隊長偷拍案開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決定性騷擾案是否成立。據了解,委員會認為案件成立,消防局目前以不適任為由,先將該分隊長調離主管職,後續待調查結果送往考績委員會,才會決定正式行政處分。

針對宜縣消防局兩起性騷案,民進黨宜蘭縣黨團要求局長徐松奕下台,並徹查局內是否還有性騷案件。圖/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提供
針對宜縣消防局兩起性騷案,民進黨宜蘭縣黨團要求局長徐松奕下台,並徹查局內是否還有性騷案件。圖/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提供
宜蘭縣消防局再爆性騷擾案,某分隊長偷拍女隊員,消防局昨開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委員會。記者陳敬丰/攝影
宜蘭縣消防局再爆性騷擾案,某分隊長偷拍女隊員,消防局昨開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委員會。記者陳敬丰/攝影

偷拍 性騷擾 時代力量 民進黨 王婉諭

延伸閱讀

南投校長涉28年前性騷案 遭令請假至性平會調查結束

宜蘭消防局半年2起性騷 立委陳琬惠質疑內控管理出問題

台灣基進推宜蘭立委參選人 目標與民進黨聯合立院過半

澎湖七美發生男性潛水客溺水 被救上岸已無呼吸心跳

相關新聞

性教法禁「師生戀」 引違憲疑慮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增訂「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被解讀為不能發展「師...

政院通過性平三法 權勢性騷最重關3年

行政院昨天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明確定義權勢性騷擾及其樣態,且分層級加重權勢性騷擾行政及刑、民事責任,包括最高五倍的懲罰性賠償、行政罰最重可罰一百萬元,以及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處三年徒刑。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據了解,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擬在下周臨時會處理,力拚七月底三讀修法。

禁師生戀?性平法修正草案 教職員不得與學生發展違倫理關係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教育部指出,修法後擴大適用範圍,並將教職員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台灣掀#MeToo浪潮 5大APP幫你應對性騷保護自己

「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講述職場性騷擾的劇情與台詞引起大眾共鳴,也在台灣掀起#metoo浪潮。除了有愈來愈多人勇敢說出曾受到的傷害,更引起許多父母焦慮討論,該讓孩子如何學保護自己,來防範憾事?其實,國內外團隊已開發不少手機APP,可以協助他們在萬一遇到性騷擾或者性侵時全身而退。以下是5個優質App,上班族可備好;爸媽們也請轉傳給孩子,及時阻止壞事發生。

音樂界「大佬」級教授被爆性騷 要男學生陪睡還拍裸照

Me too風吹進音樂界,許多隱藏已久的性騷案件也被掀開,南部某國立大學音樂相關科系的鄭姓客座教授,遭網友PO文指控是性...

#MeToo燒進司法院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傳性騷

「#MeToo」烈焰延燒,如今連司法院也著火。原定六月廿八日屆齡辭任的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五月八日突獲總統令核准退職,...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