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事件該理解的10重點 呂秋遠:不要糟蹋被害人

台灣「#MeToo」事件延燒,出現各種陰謀論。關於性騷擾等犯罪,律師呂秋遠說,質疑當事人的動機,不會讓事情更好。我們需要做的是更廣泛的性別平等教育,以及更周密的性平申訴管道與程序,能夠保護被害人。
呂秋遠在臉書列10點分享,他表示,很遺憾的,台灣在性別平等的道路上,確實還有很長的道路要走。不論是檯面上的某些政治人物,或是檯面下的許多群眾。
1.性騷擾與性侵害的發生,與年齡、長相、個性、穿著都無關,請不要用各種方式糟蹋被害人,例如「長這樣、年紀這麼大,誰想騷擾你」之類的風言涼語。這很惡劣。
2.被害人沒有當場報案,有很多原因與考量,司法上也確實會將這一點列入考慮。但是,請不要把「為什麼不尋求司法協助」,跟「可見是價錢談不好」連結在一起。這很侮辱人。
3.如果被害人不願意參與性平機制,不是因為心虛,不是因為沒證據,可能是因為重複陳述、並且要走流程,真的很辛苦,很多時候,不是「我們不要算了,好不好」就可以解決的,而是她必須要很勇敢、很勇敢,才能走出這一步。
4.性騷擾的舉證很不容易,但因為通常是慣犯。姑息這一次,肯定會有下一次。所以,這次沒有辦法舉證,也會有其他人舉證。
5.嫌犯身邊的人,一定知道怎麼回事,但是,基於種種原因,他們可能會袒護這個人,別因為這樣對人性失望,因為這才是真正的人性。
6.關於性騷擾等犯罪,我們需要做的是更廣泛的性別平等教育,以及更周密的性平申訴管道與程序,能夠保護被害人。
7.當同事或下屬反映自己不愉快的經驗,我們需要做的是聆聽、信任、陪伴與支持,如果是主管,那麼更應該挺身而出,協助被害人做些什麼。
8.質疑當事人的動機,不會讓事情更好。如果受害人願意自己公布所有的情節,肯定是拿命來換,不需要去要求所謂「完美的被害人」。
9.加害人會不會被誤會?當然也會有這種情況。但是什麼話不該說、什麼事不能做,自己也可以檢討,而不是急著澄清對方有陰謀,要毀掉誰。
10.除了極少數的情況外,多數被騷擾的人,其實都可以分得清楚,什麼是騷擾,什麼是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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