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訪山林課 回望百年臺灣林業 政治情勢牽動經營方向 永續始終是核心宗旨

【撰文/洪廣冀 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副教授】
在1925年,總督府交給山林課一個艱鉅的任務:清查臺灣約130萬公頃的森林,為這片森林編列長期的經營計畫,目的在於追求森林的永續生產。山林課的規畫延續至今,為當前臺灣林業的基礎架構。1925年距今剛滿百年。這也是個合理的時點,回顧臺灣林業的過去,想像不同的未來。
座落在北回歸線上的臺灣,氣候炎熱,又因板塊擠壓,有著落差極大的地形,再加上飽含水氣的季風,適合森林生長。說臺灣是個森林島,並不為過。
1895年,日本取得臺灣為殖民地。日本也是以森林聞名的國度,17世紀初期,由於戰亂頻仍,對木材需求極高,對列島上的森林造成極大危害。所幸,在江戶時代,上從幕府,下至各藩與村落,均意識到森林保護與造林的重要。歷經百年的光陰,林相又逐漸恢復。至19世紀,在西方探險家眼中,就如臺灣有著「福爾摩沙」即「美麗之島」的美名,日本則有「綠之列島」稱號。


當綠之列島遇上美麗之島
一批受過歐陸林學訓練的年輕人,在日本治臺之初進入總督府林務課任職。他們聽聞臺灣以樟腦聞名於世,森林資源極為豐富,心想臺灣正是個讓他們可以發揮所長、報效帝國的好所在。
不過,這群林業人隨即發現,臺灣的森林並不容易「處理」。首先,這片森林並不是沒有人的;在淺山地區有人民開墾與製樟腦,深山則有原住民誓死捍衛「祖先的地」。他們也發現,臺灣森林似乎充滿「瘴氣」,一不小心就會染上瘧疾、痢疾等疾病,若無法得到適當救治,性命難保。
林業人多線並行,試著馴服臺灣充滿野性的森林。首先,他們執行林野調查,釐清土地所有權的歸屬。被查定為國有林的土地,若林相不佳,就交給業者造林。其次,對於林相極佳的森林,則由政府直接經營,即著名的阿里山、八仙山與太平山林場。位於生態敏感區的森林,則劃入保安林,禁止土地超限利用。
前述工作有了階段性成果。根據1915年的「臺灣林野調查區分圖」,林業人所能經營的範圍中,包含臺灣西半部多數是已被開墾的田園,淺山處以及東部少數平原則屬於「森林」與「原野」兩類土地。不過,在臺灣島的中央地帶,還有大面積的空白。這區域就是所謂的「蕃地」,是林業人仍鞭長莫及之處。

森林計畫事業打下臺灣林業基礎
1924年,總督府將林務課改組為山林課,給予巨大預算,擴充人員編制,要求林業人調查地圖的空白地帶,清查當中的森林資源,完成木材永續生產的規畫。這就是影響臺灣林業至深的森林計畫事業。
林業人的第一步是區分調查。林業人估計,當時生活在「蕃地」內的原住民有8萬多人,每人可以給3公頃的土地,讓他們安身立命,其他土地就全部收為國有林,由政府妥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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