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遠洋漁業轉骨 對外漁協全力補給 肩負養護使命 海上觀察員守望海洋資源

【撰文/段佩妤 攝影/吳尚鴻】
因應國際趨勢變化,1989年政府和產業界合力成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協助業者進行入漁合作、處理漁事糾紛、爭取成為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會員,以確保遠洋作業權益。參與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過程中,透過發展漁船監控系統、觀察員計畫等,共同養護與管理海洋資源。其中,觀察員計畫迄今二十餘年,已獲得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認可,今年1月該組織將派員來臺進行第三次定期稽核。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簡稱對外漁協)執行長張正昇,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專攻國際法、海洋法。張正昇投入遠洋漁業三十餘年,一路從基層辦事員做到第五任執行長,人生境遇與對外漁協的發展密不可分,「1987年,我在當時的農委會漁業處工作,協助處理對外漁業工作,那時候是任務編組,規模很小。1988年,臺灣遠洋漁業產生不少涉外漁事糾紛,於是當時的農委會決定成立對外漁協,我並協助草擬協會創立的架構。」
促進國際合作與援助被扣漁船 難忘「快樂366號」歷劫歸來
1980年代,協助業者進行入漁合作是當時的任務之一。不僅要與沿海國洽談,尋求入漁合作,也幫助業者爭取合理入漁費用,也需要拓展國際間的交流與互動。早期我國漁船被扣情形頻傳,因此對外漁協當時另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協助處理漁業糾紛,通常漁船被扣主要是涉嫌違反沿海國漁業法令,但也有非漁撈作業的因素。
快樂366號漁船在美國舊金山的被扣事件,是最為棘手的經驗,張正昇說,2004年8月,快樂366號漁船從蘇澳出港,搭載船長、輪機長、10名中國漁工前往北太平洋作業。10月9日漁船突然失去聯絡,直到21日才接獲其他漁船通報快樂366號位在舊金山附近水域。張正昇說,「那些中國船員上船打算偷渡到美國。船行經夏威夷附近的海域作業,那十幾人就把船長跟輪機長綁起來,然後把船開到舊金山外海,再坐小艇偷渡上岸。」中國漁工上岸沒多久就被美國海岸防衛隊逮捕,船長和輪機長卻被指控從事偷渡買賣交易。
當時漁政單位、外交部與對外漁協開始漫長的跨海訴訟工作,「我們跟美國有時差,有時候船東跟船長、輪機長聯繫完,半夜就打電話給我,心急如焚,想知道情況到底是怎麼樣。」最後歷經1年8個月才通過司法程序還兩人清白。返家的最後一哩路,船長與輪機長僅靠兩人之力橫渡太平洋,航行將近一個多月才結束這段艱辛的旅程。過程與美方司法交鋒、不間斷的跨海聯繫與關切,以及蒐證辯論,張正昇感嘆道:「真的是永生難忘。」
臺灣遠洋漁業革新轉捩點 解除黃牌之後的永續方向
2012年開始,對外漁協派員參與臺灣與歐盟間的雙邊諮商,協助政府採取多項改進措施,但是沒有達到歐盟的要求,因此歐盟在2015年正式將我國列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國家(按:即黃牌,雖然未禁止漁獲輸銷歐盟市場,但仍會引起貿易商及消費者疑慮),於2019年解除黃牌。
面對黃牌,對外漁協協助政府草擬《遠洋漁業條例》、修訂漁業法制架構、推動電子漁獲日誌(e-logbook)等改進措施。「我們以前沿近海管理跟遠洋漁業管理,都是用一個漁業法,最高罰款就是15萬元,法規有很大的行政裁量權。遠洋漁業條例通過以後,罰款最高是3千萬元,差距很大。」新法上路之後,雖引起漁民的反彈,但張正昇認為,這是產業轉型不得不面對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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