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聽證會虛偽陳述 最重罰20萬

立法院昨天繼續大戰國會改革法案,藍綠白立委再度甲級動員,一早守在議場外搶奪主席台,這次朝野立委各自帶著布條爭相貼標語,雙方一度爆發「布條卡位戰」。立法院長韓國瑜昨也加快主持議事,但一整天馬拉松式審查法案,僅二讀通過「聽證權」關鍵條文,出席聽證會者若虛偽陳述,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民間團體則在立法院外再度發起「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聲援人潮到了傍晚人數愈來愈多,不少民眾不畏風雨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而國會改革支持方也出動宣傳車於青島東路旁播放國會改革修法相關正面論述,較勁意味十足。
立法院昨繼續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立委一大早清晨集合以搶得排案權,綠委則頭戴「民主已死」白布條進場。藍委在議場大量鋪設「國會改革、反貪查弊」、「改革查弊,民進黨怕什麼」等標語,綠委則貼「國會輓歌」等標語。
藍白昨為加速議事速度,特別提案撤下院會報告事項約二百多案,一整天專心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民進黨則使出「點名表決、記名表決」等拖延戰術,立院從一早開會到午夜十二時,仍僅通過「聽證會」相關條文。
關於聽證會二讀條文指出,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為審查院會交付的議案、全院委員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應邀出席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必要時經主席同意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在場協助。
而聽證會篇章也訂有罰則,二讀條文指出,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一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出席聽證會的社會相關人士若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而政府人員若為虛偽陳述者,最重還會被依法追訴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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