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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殺狒狒引眾怒 PTT網友:趕快成立327真相調查委員會

桃園狒狒今奔逃至楊梅地區,在中正路被逼入民宅,桃園市農業局下午終於將狒狒「逮捕歸案」,但農業局證實,東非狒狒在圍捕過程中受傷,因傷勢嚴重,急救無效已經死亡。當時到現場時狒狒已經受傷,經查是遭到獵槍打中,因桃園市府參與人員僅配置麻醉槍,且無委託外部人員加入,農業局將報警釐清相關狀況。
第一時間得知消息的網友轉載新聞至PTT哀悼並指出,「趕快成立327真相調查委員會」、「就算逃亡也罪不致死吧」、「那幾張邀功拿網子的照有夠噁心」、「狒狒都快死了 還在合照是怎樣」、「這劇情可以翻拍成電影了吧」、「噁不噁心啊 當下發現重傷還各種pose照」、「抓到時還在合體拍照 死了才我不知道」、「沒有真相 沒有原諒」、「不是先檢查狒狒狀況,反而是先拿手機自拍」、「狒狒被滅口?狒狒身上有什麼機密」。
初步了解,抓狒小組抵達時,已經有其他人抵達現場,農業局表示並非他們開的槍。農業局表示,前往現場的時後其實已經有一組人在裡面,進去後發現狒狒已經倒臥在牆角,出於情況緊急,用網子趕緊罩起移出,發現狒狒狀況不太好,才會緊急徵詢在現場的六福村獸醫,先送去六福村動物園進行治療。
律師呂俊杰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射擊狒狒的人士若當場沒有立即危險,恐怕就GG了,依據第25條規定,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使用獵槍也違反動物保育法第14-1第1項第5款使用麻醉槍以外槍械,將面臨處以1萬5以上7萬5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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