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出資、前家翁掛名 加多利山豪宅終落入誰手?

名媛蔡天鳳(Abby Choi)遭碎屍案,其前夫鄺港智(Alex)一家被捕。有指事件的導火線為加多利山的豪宅物業。該物業由蔡天鳳三年多前斥7,000多萬元港元(約台幣2億多)購入,由前家翁、鄺父名義持有,並一直供前夫一家居住。去年底,有指因蔡女擬出售該物業,引起前家翁不滿,更揚言「你賣樓、不安置我們,我殺了妳」。那最終此豪宅業權會落入誰手?
6800萬「蝕讓價」放售物業
涉事的何文田加多利山KADOORIA低層單位,於2019年7月斥資約7,280萬港元成交(約台幣2億8464萬),每平方英尺約4萬港元(約台幣15.96萬),註冊業主為蔡天鳳的前家翁、即鄺父。單位同年10月已付清樓價,無按揭紀錄。單位實用面積1,820平方呎,四房三套房設計,裝修豪華。單位近月以6,800萬港元(約台幣2億6萬)放售,較買入價低480萬港元(約1千8百萬台幣)。
有指單位由蔡女斥資買入、鄺父為「掛名業主」。現時前夫鄺氏一家四口已被拘捕。
物業的法定或名義擁有人、又稱「紙上業主」,即物業買賣文件上的名字。在法律上,物業的名義擁有人不一定是權益擁有人。很多時,權益擁有人通常是支付真金白銀購入物業的人,並以「歸復信託」(resulting trust)形式供法定業主持有物業。
蔡女父母可申請作遺產管理人
律師謝天良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若然有足夠證據顯示蔡女當初購買物業時,是用歸復信託(resulting trust)形式讓家翁持有物業,而蔡女亦沒有表明有意放棄擁有該物業的權益,則可假定蔡女有意保留其權益。此情况下,即使物業由前家翁名義登記,法律上也不能獲得物業任何權益。
謝天良又指,假如蔡女本身未有立遺囑,現任丈夫又未有註冊,子女又未滿21歲,一般情況下,蔡女的父母可以申請作為其女兒的遺產管理人,申辦遺產管理書,並提供當日出資購入此物業的證明,例如銀行紀錄等,向法院入稟提出訴訟,由法院決定此住宅物業權益歸屬哪一方。
不過,另一個情況是,若然前家翁有足夠證據證明物業是蔡女饋贈、而非信託,「一早講好,層樓給我(前家翁)」,或有證據證明蔡女無意擁有物業的權益,或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其只是「掛名」業主,那前家翁即使涉嫌謀殺、甚或被定罪,也有可能可繼續擁有該豪宅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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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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