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案被打臉 監察院彈劾案將公布不同意見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控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陳宗彥,並建請從重量刑;同案在監察院也曾發起彈劾,卻以二比十一懸殊票數,彈劾未成立,如今陳宗彥遭起訴,形同打臉監院,質疑監院彈劾審查會「黑箱」的聲浪再起,監院順勢推動改革,經內部研議後,日前經院會通過修改內規,日後無論彈劾案通過與否,都將公布審查會中不同意見,並由審查會主席對外說明。
監察院原制度為,彈劾案若經彈劾審查會投票通過,便會公布彈劾案由,闡述被彈劾人具體違失事項;但若彈劾未通過,則只會在官網簡單公告。
以陳宗彥「小芸案」為例,監院公開資訊相當有限,除了出席監委的投票紀錄外,就只有「陳宗彥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短短幾行字,外界甚至連陳宗彥因什麼案件被提案彈劾,都無從而知。
陳宗彥彈劾案社會高度關注,該案未通過後,監院公開資訊輕描淡寫,不僅被質疑黑箱,連內部都有意見。據悉,監察院長陳菊就在近期全院談話會表示,對於彈劾未過的結果,原提案監委應說「尊重」即可,不應再多做「遺憾」等公開發言。
陳宗彥彈劾案中,「不成立」票共十一張,這些監委也被一一點名,是縱放陳宗彥的護航幫凶。有監委喊冤,他其實相對中立態度,認為陳宗彥確實有違失,但這個案件正在南檢偵辦中,證據力也尚不完備,所以決定投下空白票,表達中立態度;但根據規則,空白票、廢票也都會被算入「不成立」的票數。
監委們事後私下表示,監院僅簡單公告實在沒道理,同意彈劾的監委不滿意,審查會中持不同意見的監委也不滿意,更背上輕放違失公職人員罵名。審查會不夠透明,無處留下公開紀錄,表達監委們各自明確立場是根本原因。
監院人士說明,日後的彈劾案件,審查會若有出席監委表達任何不同意見,都可要求留下紀錄,在公告彈劾結果時一併呈現;且為了進一步落實公開透明,也將賦予彈劾審查會主席更大責任,在彈劾結果出爐後,一定要以新聞稿或記者會方式,向社會大眾說明。未來,如黃偉哲、陳宗彥案,一句彈劾未通過就輕輕帶過,被彈劾事由、會中討論狀況,外界完全不得而知的狀況,將可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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