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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選戰倒數 死刑問題不是喊口號可解決
選戰倒數進入48小時,死刑存廢議題近來因總統大選炒得沸沸揚揚,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表態反對廢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強調台灣仍有死刑;可是台灣社會面對死刑審判,我們司法真的準備好了嗎?再者,選舉過後政治人物會不會又掉頭走人、人走茶涼?
依我國現行國民法官法規定,因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類如殺人、縱火致死、傷害致死、酒駕致死等等重罪,亦即任何涉及可能宣告死刑的犯罪均由國民法官人民參審。
可是,一般民眾法律素人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評議,國民法官「無」科班訓練、「無」訴訟經驗、「無」辦案時間,如何避免法庭審理有聽沒懂、人云亦云,並能落實貫徹無罪推定、證據裁判,審理機制應與歷來只限職業法官的制度思維截然不同。
對照台灣國民法官參考的日本「裁判員制度」迄今運作狀況,日本人民參審案件第一審審理程序時程,每件個案平均審理開庭總時數約23小時、詰問證人2.8人、評議時間大約11.5小時。換句話說,人民參審審判特色在於審理期「短」、問證人「多」、評議占比「高」。
但是,如同司法院長許宗力出席律師節大會時,指出法庭上辯方「表現像一盤散沙」,不難想像如此檢辯雙方實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如何期待有公平的審判、正確的判決。
其次,對照日本迄今人民參審裁判員制度下,共計有判處44件死刑案例,該國二審職業法官改判為無期徒刑者多達8件。來台灣如果發生國民法官判決死刑,二審法官為求審慎判死及維護法的安定性,如何化解人民參審與職業法官的緊張關係,實難預測。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質疑,台灣近年發生多起重大刑案,但民進黨執政8年僅執行2次死刑,根本是藉釋憲等行政程序實質廢死。確實,國民法官人民參審不似「小叮噹的任意門」,政治人物若只是選舉喊喊口號,死刑存廢問題不可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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