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林志展 綠停權3年

台南市正副議長涉賄案持續延燒,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昨天分別以一五○萬元、一二○萬元二度交保,金額均比上次多一百萬元。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賴瑞隆昨說,經開會討論後決議,將兩人停止黨權三年處分,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行處置。邱、林昨均未出席中評會,另提書面說明,表達接受停權處分。
邱莉莉、林志展昨在台南受訪時表示,尊重中評會決議,盼司法有清楚結果後,中評會能主動恢復黨權;此時停權,正副議長中立、沒有黨籍牽絆,未來可以讓市政推動、議會運作更加順遂。對於二度複訊交保金額提高,邱莉莉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無法評論偵查不公開,兩人最後雙雙鞠躬說,「讓台南市民擔心了、謝謝大家」。台南市長黃偉哲則說,司法怎麼規定就怎麼做。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指出,民進黨祭出停權處分,只是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為了明年總統大選的政治手段,實質意義不大,以交保金額提高來推論,可能是收押的人或證人有說出較為具體的證據,甚至有破口,起訴機率愈來愈高。
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說,賴清德上任黨主席時意氣風發宣示要「解決黑金、學倫問題」,但論文抄襲的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高升行政院副院長;涉賄的邱莉莉、林志展也只停權三年,不影響兩人下屆爭取連任。賴清德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的打假球行為,讓人再度看見民進黨在敗選後依然故我、毫無改進。
賴瑞隆回應,三年已是停權最高上限,這是一個重大的司法案件,一定會在很快的時間有明確處置,若涉及賄選,一定會除名;但若司法證實清白,黨也必須回復當事人名譽。
賴瑞隆說,中評會進行約一小時,十一位中評委有九位出席,會議中達成共識,為維護民進黨聲譽,也符合人民對民進黨期待,因此援引黨章第廿九條規定,「黨員之言行有違背黨章決議,或破壞本黨之名譽情事者,得予以評議,並裁決適當處分」,最終決議處停權三年的最高上限。
賴瑞隆指出,會議討論重點在於該做出「停權」或「除名」處分。經討論認為,黨的紀律部分應該高於司法,因此處以停權三年處分;至於是否除名,因中評會無法很清楚掌握案情細節,有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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