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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案「主案情」已浮出 60萬交保 續查公積金有無違法

檢調偵辦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助理費疑案,今天凌晨諭令高虹安以60萬元交保,涉嫌罪名是貪汙、偽造文書罪;檢調鎖定公費助理回捐薪資成立公積金案情切入,調查認為領得資金有60萬元迄未實支,即以相稱金額諭令高虹安交保。
檢調選前接獲「吹哨者」匿名檢舉,指控高虹安、高的前助理李忠庭等涉嫌貪汙、洗錢、背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多項罪名,還稱與高虹安關係密切的李忠庭雖身兼永齡基金會業務,卻重複支領助理費,形同詐領公、私部門薪俸。
檢調前期蒐證後,認為有關檢舉內容在「公積金」案情上存有法律爭議,設定為主案情,檢調又認為高虹安12月25日就職新竹市長後,不再有立法委員身分,其中興大樓的辦公室有可能清空,為保全證據,日前聲請搜索票,本周收網。
檢調昨天兵分8路搜索,約談高虹安、李忠庭、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高辦臉書小編、台大13妹之一的「公衛文」王郁文共4名被告,也約談現任行政主任黃鈴惠到案作證協查案情。
不過,專案小組搜索、約談時,李忠庭供稱確有從事助理工作,並提出證據佐證,檢調偵查認為李的犯罪嫌疑不明顯,訊後無保請回,至於陳奐宇、王郁文2人經偵訊後被認定與高虹安有共犯關係,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
據調查,高虹安作無罪答辯,指公積金制度是助理從前任立法委員辦公室帶來的,絕非她的獨創性作法,沒有強迫助理回捐、沒有錢進入私人口袋,沒有貪汙詐領公有財物罪、使公務員業務登載不實罪的主觀犯意。
檢調蒐證卻認為,高虹安辦公室助理、小編等人自2020年2月她就任不區立委至同年12月止,11個月回捐公款至公積金帳內再經存、提,有60萬元資金可疑、最終未實際支用,決定以相稱金額強制處分合宜,諭知高虹安以60萬元交保,不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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