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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公投內容投錯反悔 南投2起撕毀公投票

今天是選舉投票日,南投縣國姓、草屯今上午發生2起民眾撕毀選票情事,據了解,撕毀選票的2人疑因不了解公投案,不慎蓋錯公投票,反悔不想投,便隨手撕毀選票,南投縣選委會表示,經選務人員通報警方,已交由轄區監察小組處理。
南投縣今年為5合1選舉,分別為縣長、鄉鎮市長、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還有1張公投票,共6張選票,相較於2018年因公投票眾多,票務相對單純,但國姓、草屯今仍傳出有民眾疑因不了解公投案,撕毀選票的情形發生。
據了解,南投縣第411號投開票所位在國姓長流社區活動中心(舊)今上午11時許,當地一名六旬婦人領取選票完成圈選後,發現很像搞錯「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公投案」的意思,覺得投錯了,不想投票就順手將選票撕毀,因此觸法。
另一起則是在第158號投開票所位在草屯明正里集會所,該名撕毀公投票的民眾是名八旬老婦人,同樣疑因不了解公投案,疑因蓋錯公投票,不想要投,而情緒激動才撕會選票,步出圈票處後被選務人員發現,同樣因為觸法,而通報警方處置。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表示,今天上午發生2起撕毀公投票的違規事件,事發當下就分別請駐地警察將2人留置,撕毀票放入已領未投票袋,同時聯絡轄區監察小組委員前往處理,待監察小組作完筆錄後,移送本會監察小組委員會審定。
南投選委會提醒,根據選罷法,每張選票不分種類都須投入票匭,蓋錯章的無效選票也須投入,不得撕毀或攜出投開票所;若撕毀選票可處5000到5萬元罰鍰,若將選票攜出投開票所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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