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檔曝光!費鴻泰再爆裴偉拿高薪顧問費 鏡週刊百名員工「領鏡電視薪水」

鏡電視案爭議再添一樁。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接獲「深喉嚨」提供錄音檔,根據音檔內容,鏡電視於今年1月12日召開內部會議,針對有人向通傳會(NCC)檢舉:1、裴偉表面上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仍以顧問名義領取高薪報酬。2、鏡週刊高達百名員工,薪資掛在鏡電視卻從事鏡週刊,研商回覆NCC的「統一說帖」。
當時出席1月12日會議包括: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鏡電視法務長黃俞豪、鏡電視副總陳素秋、鏡週刊董事長裴偉、鏡週刊總編廖志成及NCC 前官員黃馬煜。
會議最後依照黃馬煜主導的建議,對NCC 提出避重就輕的虛偽回覆。也依此會議的策略,成功讓 NCC 在 1 月 19 日委員會通過鏡電視申請案。
在顧問費的部分,黃馬煜在會中說,「匯款的那筆錢有項目嗎?」田富彰說,「匯款的時候,其實是一個顧問公司,那個顧問公司其實只要 google 就會google 的到是社長(社長指的是裴偉)的名字。」
黃馬煜說,「我的意思是這樣子,就是我們可能假設一開始可能是 50 萬 50 萬這樣給,但最後他可能退我 500 萬,那我們 50 萬的名目是什麼?跟他 500 萬的名目是什麼?」
田富彰說,「就都是一樣,是顧問費啊!」
黃馬煜說,「那如果這樣子,我們是不是可以說,5 月分公司的項目沒有支出顧問費,我們就把他改成文字上是這樣,因為已經退還了,看你們同不同意這樣說法,如果要查金流的話,我們可以說這已經做退還了。」
黃馬煜又說,「沒有給裴偉這個帳戶,再來是給顧問公司的費用的話,到時候他也已經退還了」。黃馬煜還說,「我先講我的想法,不是支付給社長裴偉個人,所以這個寫法也沒有問題」。裴偉接話說,「沒錯」。
在薪資掛鏡電視做週刊工作的員工部分,黃馬煜說,「最安全的方式,我也不用提供給他(NCC) 6 個月的清冊,就算要,就是照素秋姐講的那樣子,我 6 個月都提供給他,我就說我之前有 500 多個是因為臨時人員或者是階段性聘任的這些人,我也不用跟他講說我從哪裡聘到這些人,那這些人到公司裡面有沒有做過公司的事情,有沒有違反公司治理,有沒有背信的問題,那是我公司的事情,跟 NCC 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黃馬煜接著表示,不要解釋說有沒有跟鏡週刊,因為就算是鏡週刊又怎麼樣,有違反哪一條法令,沒有,「那他就只是想要搞爆你們。」
裴偉說,就按照這樣子好了。
此外,會議進入主題前,黃馬煜就針對NCC即將審查鏡電視申請案嗆NCC主委陳耀祥,他說,「如果下禮拜沒有審的話,他(陳耀祥)是有可能投下反對票,我們的人,行政院也好,府也好,是沒有辦法第一時間去逼他趕快改決定,到時候這個案子就結束了,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風險,就是無論陳主委講什麼,都不要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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