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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分屍重案/「食人魔」分屍女保險員槍決成最後器捐死囚
高雄張姓老翁涉嫌殺害婦人並分屍案驚悚情節震驚各界,台灣過去曾發生多起分屍案,其中,2003年的台中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遭機車行老闆陳金火、學徒廣德強性侵殺害,2人在施女瀕死時持刀刮削皮肉、分屍丟棄水塔及化糞池,陳一度被認定油炸食用施女皮肉被稱「食人魔」,2人在2007年判死刑定讞,2012年槍決。
陳金火當年是機車行老闆,而廣德強曾跟陳的弟弟學修車,2人因而認識。陳金火經常介紹客戶給施姓女子辦理保險,見施女常單獨到機車行而心生淫念,他就和缺錢的廣德強商議,計畫要對施女劫財劫色,且殺人滅口。
2003年12月7日晚間,施女應陳金火、廣德強(當年各43歲、24歲)之約到龍井的機車行,陳拉下鐵捲門放大店內音響音量,毆打被害人腹部,廣則戴手套用童軍繩勒緊施脖子,待施停止掙扎就被2人抬到2樓浴室,遭廣德強性侵得逞。
陳金火再用蓮蓬頭水管沖洗施女下體、腳踩腹部使精液流出,2誤以為施女已死就持刀支解,還合力將2包屍骨丟入3樓水塔,將削刮下來的屍肉用2條長褲包著,由廣德強丟入1樓的化糞池。
台中地院一審原認定陳金火、廣德強曾油炸兩片刮自施女的肉片給陳金火吃,陳被稱為「食人魔」;但2人該部分供述反覆,至更三審時,台中高分院認無積極事證可確認此事,且有沒有吃人肉,與是否構成犯罪無關,因此未再論究,最高法院也維持。
台中地院一審、台中高分院至更三審都判處陳金火及廣德強死刑,最高法院2007年9月6日駁回定讞,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批准槍決,廣德強1槍斃命,陳金火因器官捐贈,法警朝其右腦開1槍,腦死後送醫摘除器官,陳金火也是國內最後1個器官捐贈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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