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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進用標準何在 約聘有私相授受空間?

數位發展部昨天成立,員額編列五九八人,但最多可有三百名約聘人員,遭質疑有私相授受空間。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表示,沒有任用資格限制,不代表可以沒有標準可言,數位部目前作法,約聘僱人員毫無把關標準,形同完全流於人治,且讓原本暗地作業的網軍有了全面檯面化空間,又坐領公帑高薪,已經嚴重傷害國家體制。
根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因應業務需要之聘用人員,以科學研究和專門技術,且非機關現有人員能擔任者為限。數位部部長唐鳳表示,資安人才在業界非常搶手,因此要透過彈性的敘薪機制吸引相關好手,且朝野黨團去年也都支持擴大進用。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也說,由於目前資策會大部分的研究人員,會吸納在數位部底下的資安署,這些人多數並非通過國考的公務人員,因此數位部才會進用約聘人員。
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吳美鳳則擔心會有骨牌效應指出,如果數位部能首開先例,那未來行政院拿什麼來要求其他部會,例如科技部、國發會,專業程度會比數位部低嗎?恐怕其他部會都會有樣學樣。且國家考試本來就有很多資訊方面的考科,因此反對捨棄現有人才,去大量進用約聘人員破壞制度。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質疑,數位部的業務與政策方向都說不清楚,竟然就能編年度預算,且預算高達二百多億,甚至在用人方面,其中約一半是以約聘方式進用,難道是因為「數位中介服務法」過不了,要由數位部取代這樣角色嗎?呼籲數位部莫成為「數位東廠」。
針對數位部大量業務採外包,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數位部在籌備期間就發生官網外包、找中繼辦公室花了七千萬等情事,人力不足並不能拿來作為理由,現在已正式掛牌上路,期勉相關情形能夠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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