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貪遭判刑 國民黨:依黨章規定處理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今天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國民黨表示,兩人已在民國109年8月時先行停權,目前沒有考紀問題,也沒有提名與否的問題,將依司法判決進度及黨章規定做妥適處理。
立委涉貪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現任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廖國棟及陳超明均發布聲明指出,無法接受,將依法上訴,捍衛清白。
國民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也尊重廖國棟、陳超明後續的司法作為,企盼透過司法程序能釐清真相,做出合理的判決。
國民黨指出,由於廖國棟、陳超明已於民國109年8月時先行停權,所以目前沒有考紀問題,也沒有提名與否的問題,將依照司法判決進度及黨章規定做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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