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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 律師黃帝穎:台大審查有三大違法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國發所碩士學位遭台大撤銷,學倫會審定認為林智堅論文抄襲另一位學生余正煌的論文。今天林智堅及競選團隊北上舉行記者會,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表示,今天的審查結果有三大違法:一、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九條客觀義務;二、違反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的公正客觀程序;三、違反比例原則。
黃帝穎說,這三大違法都是目前台大揭露的事實,這次的論文事件很清楚,先有民調內容,甚至2016年2月1日也經過公證確認文稿內容,如今林智堅卻被指責晚畢業所以被認定抄襲,這形同是對於公證法效果的無視,「真的是蘇宏達們比法院大」。
黃帝穎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我們受到如此冤屈,一定會硏究據理力爭」。
林智堅的競選總幹事鄭運鵬則提出六點質疑台大學術審理。一、「秘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二、「蘇召集人顯然未審先判」;三、「不採用具法律效力的證據」;四、「未尊重當事人權益突襲召開記者會」;五、「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審查」;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
鄭運鵬說,他和林智堅、黃帝穎已於7月24日將找得到的資料和檔案,都在法院做了公證,也公開給媒體朋友們指證。一周後,林智堅的指導老師陳明通也發了聲明,說明清楚是陳將林智堅論文初稿和問卷資料提供給余正煌,但台大卻是突襲式的審查,這是一個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是未審先判的審查結果。
鄭運鵬強調,蘇宏達還沒有看過事證,就直接發信給學生說這事件是件醜聞,還沒有看過資料就已經發信,這才是教育界的醜聞,「我們對這樣的審查程序表達高度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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