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否認台中大火是城中城翻版 巿府:消防申報合格

台中市興中街大樓火災是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的翻版嗎?市長盧秀燕上午回答媒體詢問時否認此一說法,並指興中街大樓是合法大樓,市府也曾限令其改善,還在本月4日強制清除樓梯間堆放的廢棄物,但屋主自家卻大面積堆放了雜物,是否因此產生助燃效果,有待檢警消進一步調查。
盧秀燕說,城中城是一危老建築,但興中街大樓是合法建築,去年曾進行3次公安檢查,並有1次限期改善,屋主還申請消防設備師完成改善。依住戶火災第一時間描述,消防設施有發生作用,有人有聽到警報器廣播。
她說,雖市府曾在4日前往強制清除屋主堆放的廢棄物,但清的是公共空間,有住戶檢舉屋主也在自己的屋內堆放很多雜屋,屬她住家內,是否因此生助燃效果;以昨天火災發生的迅速、很猛,看起來是有助燃效果。
盧秀燕說,另外,公共區域雖有強制清理,但屋主是否很快又堆積?而她自己又住二樓整層,面積很大,也堆滿了各種東西,這樣大量的東西是否助長了火災的猛勢,一下火就很大?真正的起火點和原因,以及為何造成大傷亡,仍待火場調查。
盧秀燕今二度赴醫院探視傷患,市政府也表示,消防局去年對該大樓共進行三次消防檢查,去年3月檢查消防設備不合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去年5月複查不合格部分已改善,去年9月第三度稽查由消防設備師逐項檢查消防設備申報合格,且依據住戶反映,此次火災時,大樓的火災警報跟火災設備有正常運作。
對於外界質疑該棟建築物經常堆放雜物產生危險,市府說,因為屋主有堆置雜物的往例,市府接獲檢舉後,市警局在去年12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分局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環保局近2年已經針對該屋主裁處24件,全部移送強制執行。市府公權力針對該大樓每月大約執行強制清除2次,最近一次中區區公所與環保局於3月4日公權力介入強制清除完成一樓及公共區域堆置物清理,將垃圾及資源回收物清除。
至於此棟建築物是否為違章建築或危老?市府說,經查該大樓領有75中工建使字第3445號使用執照,為地下1層、地上7層合法建物,用途為集合住宅。頂樓加蓋的部分應為違建,但初步研判,頂樓部分並非起火點, 詳細起火原因仍持續進行火災調查,檢方也在今日凌晨介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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