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案結果出爐!一起來看「18歲公民權」未通過的背後2原因

今(26)日舉行首次修憲複決公投,若要成功闖關,需要將近962萬張同意票。根據中選會開票統計,截至晚間8時15分止,同意票數僅512萬4023票,不同意則有451萬1916萬票,由於未過同意票門檻,18歲公民權修憲案確定未通過。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指出,會考慮是否針對18歲公民權提釋憲,或是再提修憲公投案。
進入中選會網站後,點選「得票數」再點擊「全國」即可看到票數。
影響公投結果的原因
對於不同意票約4成五,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分析反對者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認為孩子不成熟,18歲要投票會不會被人操縱、政治力會不會滲透到學校;第二是擔心被選舉權,認為年紀輕輕就可以被選舉,這怎麼得了,自己都管不了自己、無法照顧自己,怎麼被選舉。
公民複決是什麼?
根據我國憲法第17條訂定,公民享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利;而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也指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須交付公民投票複決。
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在投什麼?
根據中選會公告,其內容為「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簡單來說,18歲公民權公投,是希望將選舉權的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讓18歲以上公民可以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18歲公民權修憲案何時舉行投票?選票長怎樣?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和九合一大選共同舉行,投票地點依公告之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顏色為白色,除了印有編號、複決事項、同意及不同意欄,最上方有投票權人的圈選處,可以在這邊蓋下同意或是不同意。
18歲公民權修憲案投票資格為何?我可以投票嗎?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即民國91年11月26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現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於民國111年5月26日以前(包括當日)遷入設有戶籍,至民國111年11日25日繼續居住,無受監護宣告(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
不過,18歲的國民無法參與這次的修憲複決公投,需要等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通過以後,才有參與修憲複決的資格。
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門檻是什麼?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公民複決的門檻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以這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為例,本次推估選舉人數為1930萬人,因此至少需要965萬人投同意票,此案才會通過。
假設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會怎樣?
依據我國目前最新人口數推估,假設修憲通過後,預計會增加18歲至19歲選舉人約41萬1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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