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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濤:鄭運鵬2001年涉違反選罷法 鄭反批「斷章取義」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競辦發言人凌濤今天指出,市長候選人鄭運鵬2001年擔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時,因為製作電視競選廣告「再怎麼野蠻」,被當時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任陳榮盛以「意圖使人不當選」提告。2005年遭台南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褫奪公權3年,絕非市民會接受的市長候選人該有的品格。
凌濤說,鄭運鵬的案件在高院早已判決有罪兩次,來回更審,最終改判無罪,司法上堪稱少見。不過可以證明鄭運鵬愛抹黑,才會在桃園撒大錢,各地的信箱塞黑函,影響桃園的政治環境。
鄭運鵬強調,他相信所有的文宣都有署名,市黨部的文宣也一樣有署名,是張善政經不起檢驗,所以他也不敢回應,然後就任意指控說是黑函。
鄭運鵬表示,沒想到國民黨現在對於司法的事情,用這種方式處理。他過去擔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前面提的文宣,全部都是中央黨部的廣告,國民黨有些候選人提告,最後全部是無罪或不起訴,現在拿訴訟中間階段的資料斷章取義,太沒有法律常識,也不需要做到這樣斷章取義,哪有人用訴訟階段的過程做最後的結論,最後就是不起訴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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