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確診者投票權遭阻 鞏固政權的政治算計

確診者投票牽涉憲法賦予人民參政權,中選會拍板確診者、居隔者不能投票,挨批違憲,面對質疑,再端出司法院大法官六九○號、傳染病防治法開脫,指揮中心則擬調降居隔天數解套。但環顧全球,多數國家對新冠確診者都已有對策,蔡政府邊喊後疫情時代,卻大舉限縮投票權,背後盡是政治算計。
根據中選會援引合憲規定,主要根據兩點,一是司法院大法官六九○解釋,SARS期間和平醫院將院內醫護人員強制隔離的做法並未違憲;二是「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關於必要之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實際上兩項都存在「隔離手段不等於限制投票權」的解釋空間。
光是釋字六九○號的事件背景是SARS正嚴重時,與現在疫情整體趨緩的時空背景就無法相提並論。且釋憲文僅敘明隔離並未違憲,並未宣告不能採用其他方式投票;從傳染病防治法來看,也是同樣狀況,法源賦予可以做強制隔離處置,這和能不能投票,完全是兩回事。
投票是民主國家最重要的政治參與活動,為保障人民投票權,許多國家都有不在籍投票設計。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曾推動,卻因民進黨壓力半途而廢,更對其百般阻撓甚至汙名化。民進黨從在野到執政,對不在籍投票心懷恐懼,表面擔心舞弊,實則認定不在籍選民多為海外台商,非綠營基本盤。
此次確診者投票權遭阻,民進黨背後盤算不外乎有兩點,首先是若給確診者投票,戶籍在台北市者,自身都已確診或被隔離,對防疫成績勢必不滿意,自然不會投給前指揮官陳時中,對這群人,極力防堵只是剛好而已;再者,若此例一開,被證明技術可行,日後民進黨對不在籍投票,就更沒理由反對。
疫情是全球共同面臨的障礙,確診者被隔離並不是他們自願的選擇,當美國、日本、南韓等國,對新冠確診者都有對策時,號稱最會「超前部署」的政府,卻對確診、隔離者投票變通措施毫無準備,以利己說詞解釋憲政,剝奪國人公民權,心態已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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