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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陳超明發聲明 宣布不參選苗栗縣長

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發聲明稿,宣布不參選縣長。日前陳超明因貪瀆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7年8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他聲稱遭到政治迫害並揚言參選苗栗縣長,一度動盪國民黨在苗栗的選情,經過這段時間的沉澱後,今天上午終於鬆口宣布不選了。
陳超明在聲明稿中指出,今天首先,要向支持他競選縣長的鄉親說聲「抱歉」,為了不讓各位手中神聖的選票成為政治判決下的犧牲品,沉痛決定「不參選」年底的縣長。
他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縣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者須停止職務。因為他在7月6日遭受不公平、莫須有的推論,被判刑入罪,如此一來就算他當選縣長,在宣誓就職的下一秒就馬上被民進黨政府停職,由民進黨派人代理。從兩年前的大動作搜索,到毫無證據只用推論的判決,這樣的精心操作,他只能沉重的感謝鄉親的不離不棄。
他說,從政以來,縣議員、省議員、立委等選舉都是在家族無條件給予人力物力上的支持,才能一圓為苗栗、為鄉親服務的理念。為免再增加家族的負擔以及年邁母親的憂心,他放棄此次縣長選舉。但仍會為苗栗努力,爭取未來在中央繼續為苗栗發聲的機會。
對於接下來是否全力輔選黨內提名的縣長參選人,陳超明在聲明稿中並未提及;但他表示,會做好鄉親給予身為立委的職責,將地方的事務盡力做到最好,是他未來一年多的任務,備戰2024大選,繼續民事不可。
言下之意,是將繼續參選下屆立委。其幕僚也說,縣長選舉的輔選工作,他會先暫放一邊,準備打好官司,全力捍衛、辯證,不容惡質司法玷汙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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