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增競選公設看板 開放時間短議員憂「新人沒機會」

為改善市容,台北市政府修法提案「北市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新增「公設看板」,但原定選委會公告政黨、候選人號次才能設廣告,議員選舉僅有10天,里長選舉甚至僅有5天,議員質疑時間過短,憂沒資源的候選人「這輩子沒機會選上」,修改為通知政黨及候選人號次抽籤前,就可張貼廣告宣傳,讓候選人約有6周時間可對外宣傳。
建管處指出,有關競選廣告定義,參選人姓名或政黨名稱、參選人或政黨圖像、參選人或政黨號次、選項目或活動名稱,競選標語或標記等須達3項以上。為求讓所有候選人都能公平露出,「北市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規範選委會公告候選人名單及號次後設置「公設看板」,提供每人一處A3大小的競選廣告刊登空間,未按照規定張貼將罰1萬至5萬不等。
不過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審查時發現,以今年底選舉為例,市長、議員、里長號次抽籤在10月21日,市長號次公告將於選舉前15天、議員則是為選舉前10天,里長則是前5天。
議員王浩表示,應在登記時就允許候選人張貼廣告,否則照市府擬定的草案,可設置的廣告時間太短,另外除區公所是設置標的,建議各里的布告欄也可以納入,否則窮的候選人這輩子沒機會,不能只有有錢人才來選舉,甚至應將區公所下轄列的單位,都成為設置的範圍。
議員王鴻薇表示,其實有能力候選人,外面的商業廣告已經做滿天,還說是要公平的露出,這要怎麼保障新人。
會中討論法規會議員一致同意決議修正,台北市建管處應在選舉委員會通知政黨及候選人號次抽籤前,設置選舉公布欄並公告,讓候選人約有6周可宣傳,至於其餘法條待下次法規會審查修訂。
國民黨市議員參選人柳采葳表示,大家都在同的起跑點、時間、地點統一限制,對參選人非常有幫助,憂地點不多,建議只要資格審查通過就可開放張貼宣傳。
民進黨市議員參選人詹晉鑒表示,對新人而言,一面、兩面看板都生不出來,盼公設看板密集度高,消弭候選人資源落差,不過許多新人在政黨提名就被刷下來,建議期程若是能開放至選舉一年前開始更好。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