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 上海當局:不得拒用陽性康復者

隨著多地疫情防控步入穩定,上海招工市場卻傳出對新冠陽性康復者的就業歧視。「進過方艙的不要、陽過的不要」,上海富士康、迪士尼等大公司都被點名。上海市政府11日明確指出,用人單位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
新聞晨報日前走訪上海浦東和松江兩區的勞務中介,發現上海迪士尼樂園保安的招聘信息中,註明不接收陽過的康復者,上海大金空調、上海富士康也稱「不要陽性的」。
因為擔任過志願者而染疫的陳峰求職無門,因為核酸陽性紀錄讓他無法住宿旅館,這一個月來,他只能過著在公園打地鋪的流浪生活。
與他相同遭遇的方艙工友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不論是應聘工廠、安保還是外賣騎手員,企業都要求查驗近兩個月的核酸檢測記錄,並明確表示不招收新冠康復者。
人民網更是直接批評,對新冠陽性康復者的就業歧視,就是對他們的「二次傷害」。
澎湃新聞報導,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11日下午召開疫情防控發布會。市政府發言人尹欣稱已關注相關情況。
尹欣指出,中國的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根據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除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癒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按相關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
尹欣稱,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門也出台過專門的規定,明確用人單位不能僅以勞動者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症狀感染者、被依法隔離人員,或者勞動者來自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為由解除勞動關係。
尹欣說明,上海各部門、各單位都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一視同仁地對待新冠陽性康復者,不得歧視。社會各界應該對新冠陽性康復者給予更多的關愛,不能給他們貼標籤,不在他們的工作生活中設檻,不能讓他們生活在不該有的陰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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