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拿土增稅、競總作文章 藍批前縣長准要林姿妙吞?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起訴,被綠營撿到槍,每天拿去作文章連番砲轟,國民黨縣議會黨團今天批評檢方掩蓋事實真相、不按證據辦案,配合政治追殺起訴;又說1558地號在前縣長就已恢復農用,而韓國瑜與呂國華競選總部臨時建築,也是前縣長第一次同意延長,如今帳全算在林姿妙頭上,檢方刻意張冠李戴,入人於罪。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地檢署偵辦縣府相關人員貪瀆一案,偵辦過程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一律注意,而為各起訴、不起訴、簽結及緩起訴,有關事實認定、證據取捨、法律適用均已詳載於結案書類,可受檢視,並無所謂配合政治追殺等情事。
1558地號土地未恢復農地農用及未課徵土增稅,國民黨議會黨團表示,縣府105年3月認定違規使用裁罰,106年3月同意恢復田賦課徵,也就是恢復農用,107年10月地主申請到農用證明且同意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些都是前縣長已經認定恢復及同意,有照片公文為證,林姿妙當時還沒當縣長,如何指示縣府公務員?且該案涉及信賴保護原則,更無涉圖利問題,檢方時空錯亂「拿明朝劍斬清朝官」,起訴書卻是「108年間1558地號土地表面仍屬礫石瀝青之情狀」,用來栽贓免徵112萬的土徵稅。
另外,針對韓國瑜與呂國華聯合競選總部建築物,黨團表示,是在民進黨陳金德擔任代理縣長任內,縣府第一次同意核准延長使用臨時建築物,林姿妙選縣長107年7月租借競選總部時,根本還沒有土地增值稅問題,林姿妙又豈能未卜先知?著手修訂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修法是在吳澤成代理縣長任內啟動,何來林姿妙量身定作?檢方刻意張冠李戴,入人於罪。
黨團說明金流部分是欠錢還錢、夫債妻還,絕無貪瀆洗錢,更沒有人頭帳戶及財產來源不明,相關帳戶流向記錄等證據全部對外公開,未有隱匿;舉例說明,原本700萬元債務,進出轉10次就有7000萬元金流,卻被栽贓成有7000萬元現金,此非不法所得、也不是財產增加。
國民黨縣議會黨團更以圖卡說明如下:
●112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在前朝就核定免徵,前縣長做的事,要林姿妙吞下去?拿明朝劍斬清朝官。
●韓國瑜選總統位於羅東的競選總部建物使用,是在前代理縣長陳金德任內同意延長使用,吳澤成任內著手修法。前任縣長做的事,要林姿妙吞下去?
●林姿妙1、2000萬元的債務,只要借還五次,就形成7000萬元循環金流,但是並不等於實際財產,這完全是刻意栽贓抹黑、帶風向。
●不王八的王八機,林姿妙縣長為避免公私不分,使用於非公務領域,已經連續儲值使用十餘年,功能無異於一般手機,檢調也照常監聽均無異常,何來有鬼?卻故意醜化成用完就丟的王八機,刻意抹黑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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